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私立惠鲁工商职业学校。经过80多年的积淀,学校以“立德树人 兴商润民”为使命,以“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为目标愿景,秉承 “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软商硬做、冷链暖心,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m7~8ND9~3rZ,~9V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A档)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的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2018、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等称号。学校是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基地,入选山东省理论宣讲基地。2019、2020连续两年获评省级文明校园。 t2+3vN5!6SK,!3T
学校依托鲁商集团,建有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拥有山东省农产品贮运保鲜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云商务大数据工程中心、北方现代物流研究院、济南市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市级科研机构。 P9.9QA8?1lt2=1X
学校占地2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2万余平方米,学校资产总值10亿多元,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部分实验实训设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亿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h2=3Pv7.1ia91I
学校下设会计金融学院(系)、工商管理学院(系)、创新创业学院(系)、信息与艺术学院(系)、智能制造与服务学院(系)、食品药品学院(系)、公共管理学院(系)等7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设有福瑞达生物工程学院、冰轮工程学院、华为ICT学院等企业冠名学院,开设会计、市场营销、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制冷与空调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旅游管理等47个专业。 e6+2cr,?2le28K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师资、实践教学条件等建设,深入推进学分制改革。主持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市场营销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建有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2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9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个;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山东省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3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8项;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6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1门、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课程1门;省级思政课“金课”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门;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名、省级教学团队10个、教学名师9名、优秀教师3名,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6个、山东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2个,山东省高校十大师德标兵2名、山东省十佳辅导员4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齐鲁最美教师1名;2016年“互联网+水产品无水保活物流集成技术”项目在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学校获得全国高职院校唯一的“最佳带动就业奖”,学校在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银奖两项,“让机器人畅快奔跑-极创机器人底盘项目”荣获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金奖,另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银奖2项、铜奖3项,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等赛事中屡获大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金牌累计数位列前茅。 H1:4Io3+3OI6?,N
学校实施“名校名企育优生”战略,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了“多学期、职场化、协同式”、“双业融通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拓展校企合作范围,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形成了“1+1+N”的校企合作模式,与海尔集团、联想集团、阿里巴巴、华住集团、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美国Cisco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建有“浪潮产业学院”,“云智产业学院”等4个产业学院,在教材建设、课程置换、师资培养、实习就业等领域进行深入合作。毕业生就业率达99%以上,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 U5:,Ok17tN3?1w
学校是中国高职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单位、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单位、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华职教社山东分社副主任单位、山东省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高职院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会长单位。山东省商会、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山东省商业会计学会、山东省商业经济研究所、山东省商业经济学会等多个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挂靠学校。学校办有《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和《山东商业会计》等刊物。 O4.8lG1:6qz5=9t
学校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在澳大利亚、法国、泰国等设立8个海外办学项目,实现“中澳跨境电商学院”首次将山东优质职教资源向教育发达国家输出。与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院校合作举办了金融管理、会计等7个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地区)的高校开展教师互访研修活动。招收了来自俄罗斯、蒙古等国以及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等“一带一路”国家的留学生来校学习。 K7=4MK7=4uf8-,a
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沿着“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方向继续努力奋斗,全力打造“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E6?2jh9=3rH5.9F
(2021年7月17日) G1?8Zz8:4vf2~5p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 m1?9Aw5+8cV9:3g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溯源于1936年的济南私立惠鲁工商职业学校和1945年的青岛私立商科职业学校,历经山东省供销合作干部学校、商业部兽医专科学校、山东财经学院中专部、山东省商业学校(山东省商业职工大学)等办学时期,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省商业职工大学和山东省商业学校组建而成。学校秉承“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努力创建创业型高水平商科院校。 Q5=2Pq6.1Ep1.1i
第一章 总则 w5~8nA9:5tR8~5v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V7:9rB8~7be4:8c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山东商院;英文名称为Shandong Institute of Commerce and Technology,简称Shandong Institute of Commerce,缩写SICT。 T5;9IE64JH7~,q
学校法定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s8?5kQ4-2QB6-9A
第三条 学校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由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山东省教育厅。 n2.2Sd,~1Tg6:,W
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v6?4zo3~2Ru1=,E
第四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兴商润民”为使命,开展人才培养、科技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J9;9NO4.3TD5?7f
第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L6=1mX8.5VC5~5q
第六条 学校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培养学生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遵循育人规律,鼓励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R8:8mh97Zk9+,U
第七条 学校坚持“经营、创新、开放、共生”发展理念,秉持“博爱、诚信、求是、自强”校风,走商科特色创业型大学发展道路。 U7?,oy7=1ek33n
第八条 学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信息。 s8:6wI97MX4.1i
第二章 职能与任务 Q9+3Og4:9ab5~3H
第九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学做结合、合作育人”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讲诚信、懂经营、善沟通、能创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A61p08-5zS,:3S
第十条 学校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和学分,根据社会需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T6:50I16Ki1;7D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设置或调整专业,保持专业结构、专业规模和专业发展的合理性、适用性、前瞻性。 R8=3ot7~4XC9-6k
第十二条 学校遵循国家招生政策,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开展招生活动,依法自主选拔人才,接受教育行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O53Ei1;3bu5-8B
学校依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其它学业证书。 a24GQ3+4ec8=2w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促进科教创新;学校发挥商科优势和专业特色,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促进区域创新;学校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广,促进产学研创新。 05?7iz41NK4~8H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商业文化,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 a4+1Yf,=,kN,+2J
第十五条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吸引社会力量多方参与,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提升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P,=2dY,~8LP44J
第十六条 学校参与或者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利用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优势,实现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 O,=6cS8;8wh6~6C
第三章 教职工和学生 y3?4Vm2~5Jt9;7P
第十七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e1.4UR,:7pt8~4S
学校对教职工实行分类管理,依法实行岗位合同聘任制,选聘和管理教职工,评聘职务职级,制定薪酬体系。 n3?5sF9.9Ew1?6e
第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W7:5gv9?2cm5:40
(一)按照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学校公共资源; t6!3AV2+,QY,;5P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学习机会和条件; j5+8YV4-8il9~8d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g,-3E04!3OO7-1o
(四)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D,=1WS6~3QP4!3G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 I4;5Io54ed,?1L
(六)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p2?3DC4~6aQ7.9p
(七)就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l5=2Dz7.,EJ1?5q
(八)聘约规定的权利; x,.7SV9.6oM3~4R
(九)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R,?1xR1.1Sl6~5j
第十九条 学校教职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I2.,FB6.3uF,5e
(一)忠诚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V7~,rf3=4Ux1-1S
(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N18ih14KK2;6W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T8:2Iz8=6Vx6~9o
(四)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j3!7YT,!,xL2;5x
(五)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v3:1ws7?9Pi6=80
(六)聘约规定的义务; D7=,yf6;,tq8:9j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S9:9Xt3+1in6:3Q
第二十条 学校为教职工开展人才培养、科技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t28Xn9;3MZ3;2c
第二十一条 学校健全教职工权益保护机制,为教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B,.9kJ9!9sj3:3X
学校实行教职工岗位职责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其聘任、晋升、解聘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教职工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纪给予处理或者处分。 05=4wm2+9ZL,-2b
第二十二条 讲座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外聘教师、进修教师等其他教育工作者,在本校从事教学、科研、进修活动期间,依据法律规定、政策规定、学校规定和合同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j6?2yv9.1MT6;9f
第二十三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在本校注册并取得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T4~6hL1=1Xd5~6j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合理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i52Jj59mU97j
(二)依法依规参加社会服务,在校内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R7~6OH9~8El4+5p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E8!8zf7+60V2+4J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a67Eg4,on1;5H
(五)公平享有职业规划、就业创业、心理健康等指导服务的权利; Q4-9nE7:3AZ28v
(六)公平获得在国内外学习深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n6-2GR6=6Cx4=5S
(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c7.5JZ7=5UU6?6X
(八)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c4=8B03?7jj8.5M
(九)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x8=5Wt4!4dt1-4h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o8=1HU8!3ao3!,V
(一)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w96fL5.1BM,!3D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L8-8Di,!6NH3-,q
(三)珍惜和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 d8.1WJ4!7fn6~9s
(四)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完成规定学业; f4!,bc1.3zN9~5X
(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相应义务; j9~3Hb32WU6.7S
(六)爱护学校设施、设备等公共财产; w4:9OC8!6xe5?4e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T4;6by6!7nS,?3B
第二十五条 学校健全学生成长成才的服务支持系统,完善学生权益保障机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履行自身义务。学校对成绩突出和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对违法违纪者给予相应的处理或者处分。 Z2!4rZ2:8GI7=7g
学校支持学生团体自主活动和管理。 z6=9WJ7=,Rv,.4C
学校设立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的助学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必要帮助。 S3-4rR5!5Wg5.5W
第二十六条 学校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 d4=5KR610L84G
第二十七条 对于不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由学校或学校授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另行制定相关规定,该类受教育者依照相关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U2.3gY7:3xO1;3X
第四章 组织机构 F2:8sP4?5Qh,-1s
第二十八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F4+4ro7-9tD4=2T
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c2:1OU,.4Af9~1O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K1.,NH9~5eW,+,F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v3=6xH5;8pI8,M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i9!3ci4~7ix9.2b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T1;8v08-2Fa14V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07-5Gu2=4xE7~7q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c,2MZ3.3MM8~7F
(七)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W6-5nZ,?60p1~7E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T6?1Fw,.9Pd,.8N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Q6:2v04.5jh3~3g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y,8QI4:3vN5=3x
学校党委由学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 b1;2kU2;2gk7.9S
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委员会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v590H6!9eC1:2m
学校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2/3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I,=1Ce8?5Fh7+9o
第二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纪委)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 b6+9sa9+2bi6+5V
学校纪委的主要职责是: j7?8Od1.5yT5?9o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N5,ZM9;7Ox7~6d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f1:9xZ4;8sS23U
(三)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M7;4Be5.9yC3?9Q
(四)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O9+8Zz7=8Jp39l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w73gy7;9fU6-8O
学校纪委应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及其处理结果,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F7=7Rz63Zj7+5W
第三十条 院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h8?8BA8+5GV6-3h
院长的主要职权是: x4?4bW,:,RZ2+6z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I9~5nF9~3rX8.5O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院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w1+5Ch,~7za9!60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S5=9eB4=7YW1+5r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W7+9EH3=7oy1?9W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技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j5?20X4=2hQ2?4Z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x6~1XW4+2tf7-8U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F8?1cn6!2rZ2!9X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m3!1yM8+6DS8=,F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U5;5mW5?2mT8!2p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p2=1fW77ra2!3s
学校设副院长岗位,协助院长工作。 H,!,qZ2.1DO4;8C
院长办公会议是院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由院长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院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院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其议事规则另行制定。 F2+2sA8+1mi2?8J
第三十一条 学校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论证和咨询等职权,负责学校学术道德规范工作。 H8;5GG4~9Ue2-5E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学术水平高、学术思想活跃并具有学术影响力的优秀专家学者担任。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W44fe4=2na6~6L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教授委员会和相关机构推选产生,学术委员会主任由学术委员会委员推选产生。 n9-1o03=3sp4!4o
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T68uP3:4jf9=6B
学术委员会依其章程开展工作。 c6!8nx6.1yJ8;2q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立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是研究、指导、咨询、审议和决策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 E6~8rA,!7mH6+10
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由相关校领导、教学科研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教授代表组成。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 072Kx,:3CJ21E
教学工作委员会依其章程开展工作。 j6+6RT4.,dP9.1W
第三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g5?9Na,=2hj2+1m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u8!4tt4~50v9;1L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s8=3CP6:8ok1;,u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E1.3gZ4;4PL4:2y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08~3st,+6SE7:3H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h4:,FN1.4nd8~7v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P,?1wF8~9ph5?7w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g59PF98qy5!8D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t9!5nn4-2ph4:3q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H9+6c03:5dp8.8z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c6+9nO5~6Vd6:1N
第三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全体在校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学校联系学生的重要渠道。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校党组织的 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相关章程开展工作。 o3!3dg6~4PE,:1U
第三十五条 学校依法设置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 M8+8WI3-,Sm16z
校内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a4:6gj,=1GT7:,J
第三十六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和有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教学科研单位、职能机构和其他机构。 f6:6QC8+5Cq9!1Y
学校根据需要设置各种非常设机构。非常设机构按照学校规定组建、运行并履行职责。 p8?5IQ23zr1?4r
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据法律和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行和管理。 u2:1hR3:8MJ7:4X
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 k4-8pV,.,wQ3-6V
理事会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的代表: 0,!,zZ1:,kF5:4D
(一)学校举办者、主管部门、共建单位的代表; g1?7ZL3+6yo22t
(二)学校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相关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 R5,0d8:6DE8;70
(三)支持学校办学与发展的地方政府、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理事单位的代表; f3-9pX3!3SQ5?1P
(四)杰出校友、社会知名人士、国内外知名专家等; a2-5Vy4!,hI63C
(五)学校邀请的其他代表。 i1?4Of23sU,-4x
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不少于21人,各方面代表在理事会所占的比例应当相对均衡。 R5!8zN6?8nW9-6m
理事会依照其章程履行职责。 z3.9Tp,=5je5.2v
第三十八条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其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协议成立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开展活动。 B89JK6.5f05;8L
第五章 教学科研单位 Q87GM3:4hb7!2X
第三十九条 教学科研单位是指学校内部教学科研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 n,=6lG1?9eM9:7C
教学科研单位是学校教学科研活动的主体,主要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学校按照事业发展需要授予教学科研单位相应的管理权限,指导和监督其相对独立地自主运行。 K9;6pF,-,UA1;2z
第四十条 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须经过充分论证后由院长提议,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由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o8:6Tv3.5mq,;6C
第四十一条 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设置条件: W87xV5=6Qg1?7f
(一)符合学校使命和目标,定位清晰,有稳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l5?4ae4~4NZ35T
(二)有高水平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类专业领域中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实力; l8?3sN1!4iZ5+7s
(三)有稳定可靠的、切实的资金来源和保证; G6:5NF7;6Ss87E
(四)有正常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场所、设施、设备及环境; J7:2AH3!1My6-5C
(五)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S4+5cX6:4KW1!4S
第四十二条 依据学校核定的职数,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配置相应职务,原则上每届任期三年,在学校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w5+5fi8+4Pa4+7S
第四十三条 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或者联合设立党总支(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决定。 D5?1HH4=,Hm89I
第四十四条 二级学院(部)重大事项实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制度,研究机构实行行政负责人负责制。 v2;1pK4~4YA9:6r
第四十五条 二级学院(部)设立教授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是二级学院(部)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本单位重大学术事项决策、审议、咨询的职权。 s7+7GK2~8wg3+4m
教授委员会依其章程产生、组成及开展活动。 R7-2FE,=7qP7:2g
第六章 经费、资产、后勤 R,.,dZ7?7Kh3!60
第四十六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F85ch6.9aI1?9G
学校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各方面依法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费和各类奖助基金。 D2:5IK1.3GB8?9J
第四十七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坚持勤俭办学方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4:6XI19FE1;4Z
第四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预算、内部控制、经济责任审计等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防范财务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T2=3JL6:5xy7,H
第四十九条 学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n,?,Pv1+,mm9:8R
学校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维护学校资产安全,防范资产损失。学校通过成本分担、绩效评价等方式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G64wO2.9xH1-2H
学校依法管理、保护、合理使用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校名校誉等无形资产。 v9+1ci8~3NC2!2R
第五十条 学校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坚持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努力为学生和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接受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 w6:6vg6!3Om2+9m
第五十一条 学校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信息技术设施以及自然和人文景观设施,积极打造智慧校园、生态校园和人文校园。 N7-4co4+4KO2.3v
第五十二条 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Y6?,Wm9-,XP8.,G
第七章 外部关系 Z86qi9;2yI44P
第五十三条 学校设立负责校友工作的专门机构(校友会),关心、支持校友发展,促进校友之间、校友与学校之间、校友与社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校友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和权益;支持校友会工作,为校友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i7=4Ln9?4dL7~,Z
第五十四条 学校充分发挥助学基金会在吸引社会捐赠、募集资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加办学资源。 X4~1iM,~8Ir,1n
第五十五条 学校利用自身优势和办学条件,密切与政府、社会、行业、企业的联系,通过多种方式服务社会,推进协同创新,并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q6;9wB5+4Mi1?2c
第五十六条 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j6:8kT,~2UH4~2m
第五十七条 学校加强校际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和人才培养。 N4=4if9~9Gg8:8K
第五十八条 学校不断完善中外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加强与国外教育、科技、企业等组织机构交流合作,参加或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提升国际化水平。 P2;1Ob3+2Jn8.8P
第五十九条 学校加强与各类社团、文化机构等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的交流互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Z3-,wO1;3VV7+3s
第六十条 学校加强与所在地方、社区的沟通与合作,巩固学校作为所在地文化中心、文明窗口地位,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C1.3Mo3~6sR65R
第六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需要和自身能力,积极开展面向老少边穷地区的对口支援。 p1+2rg7=,cb8+,C
第六十二条 学校推进创业型大学建设,鼓励、支持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激发创新创业精神,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g9!8c03-9DN3~,t
第八章 标识与校庆 p1+8nB1-7Dy2;8i
第六十三条 学校校徽为两个同心圆组成的圆形图案;外环为中文校名简称、英文简称,内环主图案为“人”形和“地球”的组合;寓意学校面向全球的国际视野,倡导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和合文化,两条蓝色曲线犹如幼芽破土而出,预示学生健康成长。 S7?30U6~6CX9=1T
学校徽章为题有学校横式中文标准字校名的长方形证章。 A5?9Fk4;3zb3?9H
学校基本色为蓝色,色值为C:92、M:85、Y:0 、K:0,简称商院蓝。 F73Gw9:8Of4~3b
学校校旗为长方形2号旗帜(长2.4米×宽1.6米),背景以蓝色为基调,中央上方印校徽,下方印规定字体的校名。 r2=8Pw4?6DS6~5c
第六十四条 学校的校名标准字形、校徽、校旗是学校的象征和标志,须按规定制作和使用。 P,:4cq3?9mo4-,R
第六十五条 学校确定每年五月份的第二周为校庆周、开放周。 I2?4DS5~5nQ6+6W
第九章 附则 y63zq6+9So2-1S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订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议审定,报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后,由山东省教育厅核准。 s4,xk,;3Ac4~9r
第六十七条 修订本章程须由院长提议,或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1/5以上代表联合提议。 b1~2He1=90p2.5b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基本规范。学校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章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且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a,~5Rq2:,QL4-3W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党委。 F1:6sj,+1eX28V
第七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h8+5rZ13bq4?8l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