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简介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96年3月27日,现位于石家庄高新区苍岩街8号。辖区面积7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8万人。全院现有正式干警44人,其中员额法官18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比19%。干警队伍呈现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特点。 v,-5Mk24zM6~4Z
石家庄高新区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同时挂审判管理办公室牌子)、执行局(含执行庭、综合处),政治处、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共10个部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于2017年9月在我院揭牌成立。 w3~9Pw4.8im6?4Z
近年来,高新区法院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坚持实干兴院,7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 Y8=8CE8;2LQ9?4k
石家庄高新区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同时挂审判管理办公室牌子)、执行局(含执行庭、综合处),政治处、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a7:6jc67mK7=2E
(一)办公室 I6?9ZI1!3Bm13p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有关司法政务,管理有关事务;办理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日常工作,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院印章管理,文件收发、传阅和保密工作。负责档案、财务、车辆、服装的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后勤保障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宜。 s3;3cS3.,rD4?5t
(二)政治处 i8!2cH5~2Dx8-1I
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本院各类人员的考录、任免、调配、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落实各项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制度;负责本院宣传教育,党员、党务管理工作;负责法官等级评定和司法警察警衔的有关工作。 M9;6Fr9-8uI9=,d
(三)立案庭 Z5.,EC6-5is3;,r
负责法院各类案件的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职能包括: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收费退费、诉讼保全、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司法救助、法律咨询、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 d4!8hC9.5IC9.7y
(四)刑事审判庭 A4?9uc8=,Zd4!6z
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其他刑事犯罪案件。 x,?9pt7;8vq5?6D
(五)民事审判第一庭 D9-5KK,+5pa8?3i
负责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案件,人格权纠纷案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件,涉房地产案件,物权纠纷、侵权类纠纷案件,以及运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a65bR2=9IK3:7p
(六)民事审判第二庭 x9-1zK2!9QU9!5I
负责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合同纠纷案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纠纷,运用特别程序审理的公示催告、仲裁程序等案件。 P3-,B04:7TB6?8O
(七)行政审判庭 r8+5uj,=8BQ,7f
负责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和上级法院指令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的行政案件。 a9!,zB7:8WH6!8N
(八)执行局(辖执行庭、综合处) y,?9da2+1lW9,h
负责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执行附带给付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裁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执行仲裁机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负责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我院执行和协助执行的案件并负责我院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案件;对申请公证文书、仲裁文书等法律授权执行机构执行的其他案件的审查接收工作;负责接待涉及执行案件的来信来访工作。 T76yj4?7Lj7?8J
综合处:主要负责执行队伍的业务管理、培训考核、跨区委托执行工作和协助外地法院的执行工作以及执行异议裁决等。 w4?9jU22Yw52O
(九)审判监督庭(同时挂审判管理办公室牌子) I,:5rw1~1zl8?2P
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进行审理,对依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进行审理,对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进行审理。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判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经验总结和司法统计工作,负责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统计、分析、评估、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承担审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z5.3dp2?,Ux,=1c
(十)法警大队 S4.6mO5=4Pm3=9E
执行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实施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押解人犯、开庭审判值庭和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财产保全等任务,接受上级司法警察机构的调遣,协助有关本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Q9~60C1;5zB7~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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