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简介
一、 z3~6JE95IJ3=3A
安居区是200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县级行政区,位于成渝双城经济圈,东接遂宁市船山区、北靠遂宁市大英县、西邻资阳市乐至县、南联资阳市安岳县和重庆市潼南区,总面积1258.2平方千米,辖区人口80万人,获评全国绿色发展优秀城市、全国最具投资价值旅游目的地、中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典范区等殊荣。2020年,安居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3.11亿元,增速排位全省183个县(市)区第9位,连续两年全市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消零两项指标增速连续五年雄踞全市前列,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连续七年全市第一。 l2=8fo5;6Qm3.1d
安居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4年3月,现有中央政法专编67人、事业编制6人。在中央政法专编中,员额法官21人,法官助理31人,司法行政人员10人,司法警察5人。设置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8个内设机构及司法警察大队,下设安居、东禅、拦江、白马、横山、西眉、三家7个人民法庭。 H,?1gV5?9Qm,+3W
近年来,安居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担当实干、攻坚破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8053件,结案17879件,诉讼标的总额29.4亿元。法官年人均结案179件,结案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一审服判息诉率等主要质效指标稳居全市前列。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先进集体、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先进集体等省级荣誉8项、市区级荣誉33项。 k,.9aR7.7IJ,3Q
二、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及职能介绍 w7.6Kk4?7fu4=2G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遂宁市安居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I5=8wV7~3dh5;7R
(一)依法受理有管辖权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一审案件;(二)依法审理有管辖权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一审案件;(三)审理上级法院指定再审和指定审理的其他各类案件;(四)审理各类告诉、申诉案件;(五)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有关财产的决定和依法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六)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七)依法接受国家赔偿 申请;(八)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受上级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九)按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执行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十)协同组织部、人事局搞好本院的编制工作;(十一)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 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十二)监督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政纪律的情况。 09!5Af7:,JL6~7c
根据上述职责,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如下: Y3:6Ym9!4AV3:6y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综合性办文办会、文秘、信息、宣传、保密、档案、代表委员联络、决议事项督办、社会综合治理、创建、财务、装备、经费、国有资产管理、诉讼费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设备设施建设等工作,以及其他与政务后勤保障相关的工作。 M81cr6~9sA74B
(二)政治部(督察室)。负责:院党组会务及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法院人员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文化建设、人民陪审员管理,内部监督职能,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老干部工作,以及其他与组织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J9;,ku2:6dQ4:,e
(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及立案审查,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信访接待、诉非衔接,案件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送达,司法评估、拍卖、鉴定,依法审理部分简易民事一审案件,以及其他与立案和诉讼服务相关的工作。 I8+5tz9.6dH8.1s
(四)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负责:依法审理本院各类刑事和未成年人一审案件,总结刑事和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刑事和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相关的工作。 k9:1QG3:9Ty6:9N
(五)民事审判庭。负责:依法审理本院各类民事一审案件,负责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民事审判相关的工作。 Y3?2hj5-4gq6;8R
(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负责:依法审理各类行政一审、行政赔偿一审、行政非诉审查以及国家赔偿案件,各类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案件,为平衡各审判庭任务量分流出的部分案件,负责司法救助、国家赔偿工作,总结行政审判和审判监督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行政审判、审判监督相关的工作。 R,?6KE9-3fW9+3Q
(七)执行局。负责:办理本院各类执行案件,总结执行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执行相关的工作。 z,~6cj1-4zs3+4x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案件评查、督办、司法公开等审判管理工作,审判委员会、调研、案例、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审理刑事(不含未成年人案件)、民事、行政等案件,以及其他与审判管理、司法事务相关的工作。 V2!8El,:5GH1?,q
(九)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庭的执行事项;维护机关秩序和机关保卫工作。 i47uu28wJ64B
(十)人民法庭。受理、审理辖区内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办理基层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o4!8xg3-1wX3;6C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