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人民法院简介
绥宁县人民法院前身为县人民法庭,成立于1951年3月,11月成立东山、长铺、唐家坊分庭,审理土地改革案件。1952年2月,县法庭改称县人民法院,土改结束后建立巡回法庭3个。1956年8月起,先后建立长铺、唐家坊、李熙桥、黄土坑、瓦屋塘、在市、河口7个法庭,1968年3月至1973年9月实行军管。1973年10月恢复县人民法院。1981年4月增设经济审判庭和法医室。1983年4月设林业审判庭。1984年6月设刑事审判二庭,原刑事审判庭更名为刑事审判一庭。1987年3月设行政审判庭和执行庭。1988年11月设告诉申诉庭(1997年更名为审判监督庭)。1991年4月6日成立中共绥宁县人民法院纪律检察委员会,同年增设红岩人民法庭。1992年8月,增设武阳法庭。1994年设立“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中队”,后改为司法警察大队。1995年增设唐家坊、关峡人民法庭,1997年撤销。2001年撤销长铺、城关、李西法庭。2002年民事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一庭;经济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二庭;东山法庭合并入寨市法庭;红岩法庭合并入武阳法庭。2008年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2011年增设研究室。 至2014年,内设办公室、监察室、政工室、法警大队、审管办、研究室等6个综合部门和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林业庭、执行局、立案庭、司法技术室等9个业务部门,下辖武阳法庭、寨市法庭、河口法庭和瓦屋法庭。全院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86人,其中党员48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4人。年平均审理、执结各类案件1300件左右。近年来,绥宁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更加积极主动地服从、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连续多年保持省、市“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先后荣获省、市优秀法院,宣传调研信息、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审判管理、武阳法庭等多项工作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等一系列荣誉。 b4-4zK6+9UB7: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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