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法院简介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3月,现有12个内设机构和3个人民法庭,有正式在编人员62人,其中,法官39人、司法警察8人、书记员15人。 K,5OF4:6Ad,!1v
上犹县位于江西省西南面,赣州市西部,东接南康、南毗崇义,西邻湖南桂东、北界遂川,国土面积1543.87平方公里,人口30万。上犹是国家扶贫重点县之一,又是革命老区和库区,有着丰富的水电资源,盛产茶叶、油茶、石鱼、银鱼等特产。有享誉省内外的陡水湖及五指峰两个省级生态旅游风景区和全国保存完好两条之一的森林铁路小火车。北宋大文豪苏东坡留下了对上犹山水赞叹不绝的诗篇:“长河流水碧潺潺,一百湾兮少一湾;造化自知太元巧,不留足数与人看。” o49fJ9~9bs2:9g
上犹县法院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发扬人民司法优秀传统,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经常深入山区、库区和厂矿企业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以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现任党组书记、院长傅勇辉带领下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关心和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围绕“一个主题”,抓好“三件大事”,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调研宣传信息、司法警察工作取得了优良的成绩,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该院平均每年审理和执结各类案件1300件,审判质量在全市名列前茅,其中刑事审判保持了连续22年无错案,无全改和发回重审案件、无超审限案件的良好记录。该院连续多年被赣州市中院表彰为先进法院和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政务与保障、调研宣传信息先进集体,并连续10年被授予地市级“文明单位”,1999年1月,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同时,涌现了一等功臣、全国法院模范舒世珍等一批先进典型。 q1!1RV81kE8~2k
主要职责: 02:6Ve5:2Dd,.3p
(一) 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i3~60V1=4YP5-5c
(二) 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n5~3Hq7-4LI1?9f
(三) 依法执行和协调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F2=3go170D4~8h
(四) 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综合治理工作。 H9;,vV6.90C2?9N
(五) 开展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u4-,Ui8!2yz1!5Z
(六) 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 M9:7rL5:4kp,:,Q
(七) 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y7;,sP7.7fg3+7o
内设机构编辑 A9-4Tj2=5We2!,C
根据上述职责,本院内12个职能部门。 z9.1no2.1lQ7~,h
(一)办公室 B4-6Mp7;2Xl5.,f
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公务;做好为审判工作服务的综合性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来信;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等各项工作;负责司法行政装备和机关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u7-2eX5-9Pc,9l
(二)政工科 W5?4TH4-50C8?5C
政工科为正科级,负责协助院党组加强对法院干部的管理工作;搞好干部动 态考核,承办人民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法官等级评定、变动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争先创优、表彰、考核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做好院机关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f6~7aq6:4hT4.5W
(三)立案庭 R,!4WE1-50j6+1c
对各类案件进行立案;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处理司法救助事宜;办理庭前调解、速裁;送达法律文书;对各类案件进行排期和审限流程管理;处理来信、来访。 D,-4Th3!6yP3~7Y
(四)刑事审判庭 K4~8vc2.8Kg6-3W
依法审判危害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贪污贿赂、渎职罪的第一审案件。 W1=7TC5-7Oo8!2G
(五)民事审判第一庭 Y7!4ic1-8kU5-2v
依法审判第一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依法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和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b4.,FD4!3w08-1k
(六)民事审判第二庭 Q6:6sx,-9Bd4.,e
依法审判第一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依法审判第一审票据、公司破产等案件;依法审理申诉撤销仲裁的案件。 S6=,Aj,5Jj72h
(七)行政审判庭 o9:30f8.5EY21i
依法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审查处理立案庭移送的不服已生效裁判的行政申诉案件;依法审判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行政抗诉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o1:,nj6?9Uc5=,b
(八)审判监督庭 g7:3av2.4wP2!1L
审查处理各类再审案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审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刑事、民事案件;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案件;负责本院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 i1.2qC9?6TA,:8V
(九)执行局 A8~4cY7+,XV,~5K
执行局为正科级,分设综合科、执行第一庭、执行第二庭、非诉执行庭。 z4;9VP4=8pH2:8K
执行第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对执行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和协调;协调处理法院之间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案件。 T9-3rJ4-1nk6!7D
(十)研究室 t7~8Bq8;3yb6?5K
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和民事、民商事法律适用小组的日常工作、开展总结审判经验的调研及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事项;组织、研究、汇总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负责司法统计、宏观调查研究、适用法律政策的请示;负责有关审判工作规范性、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全院新闻报道的法制宣传工作和信息工作;负责《法院工作简报》的编发;负责网站内容的管理和更新。 z6.3YC1;5gG2~2K
(十一)司法警察大队 k,!7Ir3-6qP,+4a
负责全院司法警察的警务、教育培训和警衔呈报审核工作;组织和参与对死刑罪犯的执行;参与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的执行事项;负责警卫法庭、看管押解刑事被告人和罪犯及机关警卫等工作。 N1~8Li5?7rB2~1i
(十二)司法技术室 y1?7O01?3Dm9.,w
负责全院计算网络、通信网络等专门性技术工作;承担全院审判、执行案件涉及的对外委托、评估、拍卖等司法鉴定工作;接受有关单位委托依法作出司法鉴定。 Y2.8Nw9-4Qt3:9d
获得荣誉: t6!9An5~3jQ9;8p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a3!6el8.2PD5!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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