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简介
银州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80年,位于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2号,法院领导班子现有党组书记、院长1人,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1人,党组成员、副院长3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1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1人,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1人,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1人。审判委员会为法院最高审判权力机关,审判委员会设专职委员2人,共15人。内部机构设置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诉讼服务中心八个部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96个、工勤编制6个。 M5?6Nb72ot8?5q
银州区人民法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组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狠抓队伍建设和学习,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决把各项工作置于市、区委工作大局和省、市法院工作部署中来谋划,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和学习型法院建设,努力铸造干警公正廉洁职业品格,先后获得了省精神文明机关、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等先进称号。 X3+,wN7.3NT,?,R
银州区人民法院作为人口密集的老城区法院,近年来辖区案件数量增长迅速,复杂、新型、疑难案件较多,司法环境复杂,案件审理和执行难度大。面对这些困难,银州区人民法院始终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重视和规范信访工作,全力开展司法救助,努力追求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理念,始终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目标,每年审理各类案件近七千件。 X6~9yz4+5Jm5?2M
主要职责 r4+8zZ1!9mC4~4L
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G8+,QH7.2nV6:,v
(一)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区法院管辖以及区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z9~3cE6.,gl6~7Y
(二)审查和处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q3;3rX4:7zP1;7n
(三)审判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本级抗诉案件; Q2!7Xy1!2VI6:8X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V4=,is9.7pe4.4s
(五)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T1-5GR2,lJ3.2l
(六)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g,+7eV9=5vp27a
(七)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R2!8MK18wU4;9f
(八)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C5+6dU7+4Al,:,l
(九)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Q6=7Rs8+3uM58K
(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i8?9OA4?7kd3=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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