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人民法院简介
五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7月,1967-1973年底“文化大革命”期间,法院机构被取消,1974年3月,县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庭恢复。 H,.7Ri2+7QA8=1x
五河县人民法院目前主要管辖范围包括:案件发生地、当事人住所地、争议财产所在地在五河县辖区内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执行案件,法律规定应由上级法院管辖、或由其他法院管辖的除外。 C,=2fk3~1RX2,Y
2016年6月新审判大楼落成,位于五河县城南新区中兴路与女山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内设大、中、小法庭16个,各类特色调解室10多个,建有图书资料室、中心机房、多功能会议室和监控室等学习、活动场所,建成法院局域网、电子监控和红外线自动报警系统,开通了政法专网和视频会议系统。全院案件流程管理、司法统计、法律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等全部实现微机化。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00多人,内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法警大队6个综合部门和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8个业务部门,下辖淮浍、小圩、新集、双庙4个基层人民法庭。目前年均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6000余件。 F3:,SU9.5VI4;3L
五河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新进展,为五河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U5?4pK2+6WD,.1L
2012年以来,五河县人民法院的司法理论宣传工作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先后被省高院授予 “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政工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届命名为“蚌埠市文明单位”。被命名为“蚌埠市第三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被市中院授予“全市优秀法院”,并被荣记“集体三等功”。法院纪检组监察室被省高院授予“先进集体”, 刑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行政审判庭和执行局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1名干警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54名干警被市级以上表扬或授予荣誉称号。 L,.7Nc9-9w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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