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法院简介
富宁法院始建于1950年8月,至1956年有干警10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砸烂”,至1976年10月恢复正常工作。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6个,实有干警72人(不含今年新录用3人),其中:法官39人(在审判业务部门27人、在司法行政部门12人);司法辅助人员22人(书记员10人,司法警察8人,执行员4人);司法行政人员11人(政工党务1人,行政事务10人)。女干警29人,少数民族干警46人,大学本科56人,大专13人,高中3人;党员42人,35岁以下干警34名。 u3-7Jy8-9aD6.,n
现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和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14个部门,下辖剥隘、木央两个人民法庭。 l3.3Aa82AE9;,a
近年来,富宁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精神,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被省高级法院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并列为全省法院系统十八个廉政文化示范法院之一,同时还被省高级法院命名为“无执行积案法院”,2009年和2012年连续两届被省委命名为“文明单位”。2013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334件,审(执)结1300件,综合结案率为97.45%。审限内执结率为100%。一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大山深处,田问地头;二是推行双语审判:用诉讼当事人的民族语言,拉近与当事人的沟通距离;用当事人本民族的风尚良俗化解民怨,用法、理、情构建民族间的和谐之桥;三是化解涉诉苗头上访:立案窗口发现及时化解;办案过程发现及时跟踪、释疑化解;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化解;司法、行政、救助全方位合力化解;四是诉前非诉化解纠纷:立案预登记,能诉前调和则立即调解,制作调解书;组建法律咨询台,解惑释疑;成立调解工作室,大力推广社会法庭;成立速裁合议庭;五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开展送法进厂矿、农村、家庭、军营、校园。 u7~2cr8~2Pa8!8M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精神,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被省高级法院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并列为全省法院系统十八个廉政文化示范法院之一,同时还被省高级法院命名为“无执行积案法院”,2009年和2012年连续两届被省委命名为“文明单位”。 J3;7Zm2;9Vp3=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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