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人民法院简介
1950年6月, 广南县人民法院成立。此后50多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主法制的完善,广南县人民法院发生了一系列巨大变化: H6~8tj5.6ds,;2v
——司法职能全面拓展。广南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1)依法审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2)负责对各类案件的执行;(3)抓好法官队伍建设和管理;(4)切实抓好法院司法行政管理工作;(5)加大了司法宣传工作力度。 K,?7Og7!4ob7+5z
——内设机构应势而立。广南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由最初的2个发展为17个,包括: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研究室、八宝人民法庭、珠街中心法庭、珠琳人民法庭等11个审判业务部门,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行政装备管理科、法警队等6个综合部门。干警总数77人。 i7;3Ws9!9QS8:6c
——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人员数量由最初的11人发展到77人,队伍的学历层次和文化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全院77名干警本科以上文化的40人,占干警总数的51.95%,大学专科文化17人,其中16人在读法律本科;36名干警均先后参加了最高法院、省高院、州中级法院以及上级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2006至2009年,广南县人民法院就有19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官“断层”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F6~3sN6:7Xh7~1u
——建章立制,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推进 。广南县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院党组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和完善了《广南县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案件流程跟踪管理制度》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制度,对全院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并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有效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和生活行为,使我院对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形成了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中心、以家属助廉为保障的纪律约束监督机制,以案件审判流程管理为中心的审限监督机制,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的审判质量监督机制,以岗位目标为中心的行政管理制约机制,使法院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全体干警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执行“两个目标责任书”规定,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活动,真正使庭审活动进村入户。近年来,加大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2005-2007年民事案件调解率均在70%以上,高于全国、全省、全州平均水平,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艰苦努力; 2007年就巡回受理、就地办案367件,占审结民事案件总数1152件的31.85%,为当事人减轻经济负担近10万元。人民陪审员工作稳步推进,研究制定了《广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办法》,对陪审任务进行了量化考核,提高了陪审员积极性, 2005年5月陪审员制度实施以来,我县9名陪审员参加了172件案件的陪审,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c1:,JY,:7HO9-,Y
——创新机制,司法宣传成效显著。通过建立和完善《广南县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奖励办法》等激励机制,并将各项任务分解量化责任到部门,极大地调动了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创造性。2005年以来,全院干警共向各级新闻媒体提供各种信息稿件581篇,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380篇,采用率达65.4%。 2007年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285篇,比2006年上升了2.65倍,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172篇,同比上升了2.74倍,其中国家级采用2篇,省级采用49篇,同比上升了14倍,州级采用101篇,同比上升1.45倍,县级采用21篇;共编写信息简报58期,同比上升1.41倍,被省、州法院转发8篇,同比上升1.66倍,被县级转发、转报19期,举办宣传栏24期。2007年,诉讼调解工作系列报道先后在州广播电台、文山电视台、广南电视台播出,使我院的宣传工作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文,网络上有形。2008年,新闻宣传工作被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m2:7nZ2:7wY55X
——办公条件全面改观。在广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一班人的艰苦努力下,不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稳步推进,以审判法庭工程建设为标志的物质基础设施建设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功能齐全,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的县院机关综合审判大楼已于2005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八宝法庭工程建设已于2007年6月竣工,10月投入使用,珠街、珠琳法庭的建设用地已经落实,通过积极协调,节约建设用地资金200余万元;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办案用车5辆;2007年4月,档案管理被省档案局考核评定达“五星级”标准,为全州法院系统第一家;配备计算机45台,为提高工作效率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国家对人民法院投入的逐年加大,使法院办公条件和执法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和各类案件得以及时公正审理,对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o3-1IE9-2LC66A
2004年3月,广南县人民法院被中共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中共广南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5年2月,被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同年7月,院党支部被中共广南县委评为“五好党支部”。2006年3月被县委、县政府分别评为宣传思想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7月被评为“先进党支部”,9月被评为尊师重教“先进集体”。2007年1月被州中级法院荣记“集体嘉奖”一次,党建工作连续四年被考核为“一等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连续受到州中级法院和县委的表彰。2008年2月广南县法院再次被州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先后有27名干警先后受到省州法院和县委、政府的表彰,其中2名干警被记“三等功”一次。 E9;8DN6=1FG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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