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兴安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地处大兴安岭向松嫩平原过渡带,东北、东南分别与黑龙江省、吉林省毗邻,南部、西部、北部分别与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相连,西北部与蒙古国接壤,过境线长126公里,总面积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61万,少数民族人口占47%,其中蒙古族人口占42%。现辖两市(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三旗(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一县(突泉县),乌兰浩特市为盟委行署所在地。 p7~9If8~3mj,~4b
兴安盟是革命老区。1947年5月1日,我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政府诞生在这里,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最早实践地。五一会址、乌兰夫办公旧址等一批革命遗址,见证并记录了兴安盟的红色革命历史。 Q,~6iW4~5mj6+2q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下辖6个基层人民法院,25个派出人民法庭。中院实有在编干警152人,中院机关现有内设机构21个。全盟法院年均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0000多件。其中:刑事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0%,民商事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75%,行政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0.43 %。 t4~5Ah2=5L0,5I
近年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兴安盟委、行署中心工作,积极转变司法理念,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法院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05年,科右前旗法院大石寨法庭庭长陈银福同志获“中国法官十杰”银法槌奖;2010年,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突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于双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1年,乌兰浩特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兴安盟中院在“两评查”活动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大石寨法庭审判员刘淑琴同志,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2013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保安沼法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14年扎赉特旗法院双连同志被最高法院列入“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候选对象。 v8=7Gn3:9hh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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