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信息公开网简介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河北北方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和规定,制定本指南。需要获取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它组织,建议事先阅读本《指南》。 s,-1zM7,Xg24p
学校掌握的各项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以及学校规定不予公开之外,均应予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c5.2cg6?6sT9,D
一、主动公开的学校信息 f,!5aV8!1eM,.,c
(一)公开范围 F7:9sb9?,LM5!6t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河北北方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河北北方学院信息公开网站查阅,也可到河北北方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6号河北北方学院弘正楼617室)查询。 j3!3yE,;9DI9!5Q
(二)公开形式 t2:8eB4;7WR42B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并设有专门的信息公开网。 l6;7Iv6:7K01~2y
此外,学校将根据具体实际,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校报、年鉴、年报、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电视等校内媒体或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教代会、学代会、会议纪要、简报等方式和其它便于公众、法人和其它组织知晓的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o3?5TC2+6bh2:2b
(三)公开时限 L8=3k01.,uk5+8z
各类应当公开的信息产生后,学校各信息拥有部门(单位)将尽快在第一时间内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以及学校规范性文件对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时限为准。 p3~9lO6?7df9~3B
二、依申请公开 I5-9MT8!,It4;8Z
学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提供。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制度要求,依其申请予以提供与其自身学习、工作、科研、生活等特殊需要相关的信息。学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s9+6rG9:,tP7!7s
(一)受理部门 R,=1Tq3.5pE5=1y
河北北方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是学校指定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其中,信息公开申请由党政办公室受理。 g9-3qL1;6gc5~,e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y5?2bv5!1bW,8h
办公地点: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6号河北北方学院弘正楼617室(党政办公室)。 c7?7WX,;4fc2.2q
(二)提出申请 T3?2uc1.,UC1?60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需提交以下资料: R9.8QS3;7bG45I
1、申请获取学校信息的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与工作证),法人与其它组织则应提供本机构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以此证明身份的真实性(证件可为复印件或扫描电子文档)。 m5~8FX9+1ai,=2Q
2、向学校提交信息公开申请,需填写《河北北方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阐明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获取信息的载体形式以及学校提供信息的方式。《申请表》可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索取,也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下载电子版《申请表》。 k,+9LP3=,Ge3?5k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学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 L8;1ze5;7Me5-8k
(三)申请途径: y3;5yN8!7Yw8,C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x,:3LC1=,Cd,?8T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并请在信函、电报、传真的适当位置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f3!9nK9~8hH1~2q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河北北方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交《河北北方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现场提出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申请部门(河北北方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代为填写申请,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k6:8oU9!4sn1?8x
(四)申请处理 G6~3jE3;2Go,!5L
(1)属于学校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 e6~1SD7~2LY5~4r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P9?9mg1-8kp5=7N
(3)不属于学校公开信息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构的,告知公开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i8=1Uw3!6jv7?7o
(4)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中含有不应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予以部分公开;如不能够区分处理的,全部不予公开; W,-,jC9~9aB,;,d
(5)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件不完善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t4-3IH66Sj8=,Q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已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h,=6Au,:8Gm1.6d
(四)处理时限 p4:4CR8+1iw4+6M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之后,能够当场答复的,予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提供或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E4-4bg5+9XR1!6G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C1-8Ly5?8rB1=3h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及其所属部门(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q,-20m5?1gD2=9h
学校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电话:监察部门电话; H,.4pb17mc9?9q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6号,河北北方学院弘正楼 L5+2zI,:6MW6;3T
联系电话:监察部门电话 H2-3ft77Bg1!2V
传真号码:监察部门传真。 k5~8Xf6+7go8?8o
《河北北方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本《指南》解释权归河北北方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D1+9uU79Cz3+9F
(2017年3月) n,:10j5;3vh6-2x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