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法院简介
射阳县人民法院设立于1949年8月7日,前身为成立于1942年冬的射阳县承审员办公室,1945年改为司法科,1949年改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晨光路2号。全院现有正式在编干警137人,本科以上学历132人,占总人数的96.35%,拥有硕士以上学位13人,占总人数的9.49%。射阳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射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能为:1、依法审判法律法规规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申诉,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3、执行本院办理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仲裁裁决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和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k9?2sS5:7Jp8:,T
射阳县人民法院现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判监督庭、少年审判庭、执行局(含综合科、实施科、裁决科)、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行政装备管理科、司法鉴定科、审判管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及耦耕人民法庭、兴桥人民法庭、黄沙港人民法庭、开发区人民法庭等4个人民法庭。院设党总支部,下设10个支部。 R5.3Zz2?9DE,-9o
近年来,射阳法院多次受到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先后被省高院表彰为“人民满意法院”、“文明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两次荣获集体二等功。2013年被表彰为“盐城市文明单位”。 干警陶桂程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劳模”, 干警蔡干春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好法官”。 u8~3ft3.,uy2!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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