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简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成立于1954年11月,位于新疆西部天山北麓,东北与俄罗斯蒙古国接壤,西与哈萨克斯坦交界,是新疆及中国通向中亚与西欧的国际大通道。辖塔城、阿勒泰两个地区和10个直属县(市),首府设在伊宁市。全州总面积35万平方公里,人口444.3万,有47个民族,其中有哈萨克、汉、维吾尔、回、蒙古、锡伯等13个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56.5%。伊犁州直属县(市)面积5.67万平方公里,人口276.3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61.3%。自治州境内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个农业师。2011年,全州生产总值109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4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0.5亿元。州直生产总值50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8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4.7亿元。伊犁素有“塞外江南”、“中亚湿岛”美称,2008年又获得“中国十大新天府”殊荣,是历史上著名的“天马之乡”。 T5!6Rf6?8Mk5?3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简称州法院)履行高级人民法院的部分职能和中级法院的全部职能,辖塔城、阿勒泰2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州直10个县市基层人民法院,全州共有24个县市基层人民法院。伊型州法院的主更职责是:一是审理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刑事、民事、行政上诉案件;二是审理自治州直属10县市的危害国家安全及重大刑事一审案件、涉外案件和应当由中级法院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审理自治州直属县市基层法院一审的刑事、民事、行政上诉案件;三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全州各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自治州检察院抗诉的各类案件;四是指导、监督全州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截止2011年底,州直两级法院核定人员编制数1046名,实有900名,其中法官436名,占实有人员总数的48.44%;大专以上学历827名,占91.53%。近三年年均受理各类案件27000件左右。州法院核定人员编制数200名,实有181名,其中法官96名,占实有人员总数的55.17%。有党组成员9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3名,内设机构21个。近三年年均受理各类案件4000件左右。 v5=7DK3:2N08~9T
201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州党委工作会议和各级政法工作、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我们结合州直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了紧紧围绕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理念教育为先导,以党建工作为龙头,以文化建设为支撑,以审判管理为保障,以转变作风为关键,深入开展政法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民生优先,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目标,(即:办案质量明显提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司法作风明显改善,法院公信明显提升)的工作思路和坚持“六个立足”的工作措施。(即:立足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立足保障民生,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立足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立足提高案件质量,全面加强审判管理;立足提升整体素质,继续加强队伍建设;立足筑牢司法根基,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S6:1nJ1=5to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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