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简介
岳普湖县地处喀什地区中部盖孜河下游,塔克拉玛干沙漠西缘,喀什噶尔平原东端,东邻巴楚县、麦盖提县,南靠莎车县西南,西部与英吉沙、疏勒县接壤,北与伽师县相接,东西最长93公里,南北最宽56公里,总面积3227平方公里,全县共有七乡二镇,五个国营农林牧场,87个行政村,559个村民小组,人口16.7余万人,由维吾尔、汉、回、蒙古、壮、满、哈萨克、柯尔柯孜8个民族成份组成。县城经济以农业和家庭养殖业为主,经济欠发达,属国家级贫困县。 K7.4jm7.1Hc8+2y
2005年至2011年来,岳普湖县法院连续六年被地区中院评为“先进法院”。2009年,岳普湖县法院的“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通过复检,被授予自治区级“巾帼文明岗”,2010年,执行局被自治区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2011年,荣获自治区高院“7•5”案件审理集体二等功,库尔班•司拉木同志荣获个人一等功,2012年被喀什地区评为“三八红旗集体”,并顺利通过“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复验,被评为岳普湖县“综合类先进集体”、“对外宣传先进集体”。先后有30余人被县委、上级法院、上级党委表彰奖励。 x3?2sp,=,YB7-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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