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人民法院简介
澄江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6月成立。现座落于凤麓镇澄波路西段。审判大楼占地24亩,建筑面积7078平方米。设有大、中、小法庭九个,配有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室、律师休息室、羁押室等审判辅助设施。审判大楼功能齐全、设施完备。法院现有干警49人,内设立案、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14个部门。 澄江县人民法院是澄江县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澄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主要负责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法律规定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一审案件。 多年来,澄江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O1;6TY,.9lW2~5K
澄江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司法行政管理处、法警大队共计14个部门。 J3;4wU7!2dC1.60
澄江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践行“博学、慎独、担当、明断”的澄江法院院训,大力弘扬“厚德载法”的澄江法院精神,把握新形势,树立新理念,谋划新思路,力求新发展,忠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全面进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根据审判形势发展需要,优化机构设置,增设了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依托审管办和审监庭,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常规与专项评查和办案绩效考核,提高审判质效。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审判管理中的应用,建立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现从单一结果管理向节点控制、流程监督、结果评价的动态监控转变。为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统一量刑尺度,使量刑程序更加规范,量刑更加透明,个案量刑更加精准,量刑结果更加均衡。建立了“停工通知类”行政非诉案件审查新机制,将土地行政主管机关的《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视为准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并制定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司法前移,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强拆,在群众利益与政府依法管理土地之间实现双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建立了“速调速执”机制,对简易民事案件实行即收、即调、即执,对复杂疑难案件分流至各审判庭审理,通过合理的案件分流,实现当繁则繁,宜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制定并推行判后答疑制度,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审判工作呈现出服判多、主动履行多和上诉少、信访少“两多两少”的良好态势,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推行法院内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使澄江法院各项工作朝着“分工更加精细、职责更加明确、运转更加高效、监督更加到位、保障更加有力”的改革目标推进。建立“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将执行关口前移,从法院受理案件就将执行工作纳入考量,立、审、执各个环节形成合力,促成大量案件当事人在进入执行阶段前就自动履行。 V9;1aY3~4kS,?3D
近年来,澄江法院涌现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玉溪市调解能手”、“玉溪市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全院先后荣获“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玉溪市第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玉溪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人民法院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玉溪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澄江法院的工作进行了充分报道。2013年,澄江法院实现了无发回重审、无超审限、无重大改判、无执行积案、无涉诉信访“五无”目标;在全市法院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排名中,公正指标、效果指标排名首位,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双丰收。 Q,:20v7=7VW2!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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