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底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介
第一条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娄底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66号)和《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娄办发〔2019〕3号),制定本规定。 q9=6XA7~7ue2!4w
第二条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底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K,?4ZU4+5N02:4t
第三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d5-1sk5=2gK6;30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负责落实国家房产政策。 Q3,TJ25LC4=7s
(二)指导监督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管理和相关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g2!6uJ3;5sx7;6N
(三)指导、监督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等工作。牵头组织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 Z,;,rX5=4MI8?9g
(四)负责住房保障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租住审核、备案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市本级国有直管公房产权、产籍、经营、修缮等工作。 Z84vX2=1HB6:6p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商品房预售管理。 S3?9Gj9:6yI8=3e
(六)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负责市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M2-2Zn5;3Zn8-1R
(七)指导、监督全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08+,aj6?9Rf2?6h
(八)指导和管理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拟订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从业人员及其执(从)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q9;2Pi6-2zU9!,I
(九)指导、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负责权限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房屋建筑工程及建筑物防雷监督管理等工作。 n72MO2.9mf4=2b
(十)组织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有关建筑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和危房管理,负责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有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S,?5JY9=,Sn9.2R
(十一)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参与编制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村庄、集镇建设和重点镇、示范镇、中心镇、特色镇、美丽乡村等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各类示范镇村、传统村落的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 t2!3hG5!3sj2?5m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建筑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新标准。组织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和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管理工作。 H4?4Ng4;5CP8!7b
(十三)负责有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工作。 w2.6JF2;9jw4+4x
(十四)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I9;2vD8-8BD43H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实施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负责对有关各类规划及其实施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指导地下空间开发的人民防空工作。 i9-1ZP2;8Cv2.5m
(十六)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演习演练。组织指导人防疏散地域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I9.1Pp5~2Iz2.4F
(十七)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的拟订和技术、质量管理,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和参与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应急救援服务相关工作。 R7+8pr,:9GR5:2W
(十八)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计划拟订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x6~7Gr6-7RF8~4j
(十九)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筑业各类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考核、发证及再教育等相关工作。 m3-1NO9?9Pk,1M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娄底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N9=6OV1;,uv3:8y
(二十一)职能转变。划入原由市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职责;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相关行政强制权划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v,9XR6;7hR8;3g
内设科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机构 R,!3HF6+7Xd2.3N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w8+5pP3=2dk2-9T
(一)办公室(信访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接待、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g8;1mu7~1XG2+8M
(二)政策法规科。承担本局(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以及权责清单建设工作。承办本局(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以及宣传教育工作。 C1!2Lt3.6OM5-7J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统一受理和组织办理本局(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核查、执收工作。负责本局(办)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审批、监管的协调联络工作。 V4-4lS1.1cq28s
(四)房地产监管科(住房保障科)。组织指导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房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产中介管理工作。负责房产信息发布等工作的指导监督。 X,!,Dv8:3GY2.3v
指导监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和资金监管有关工作。承担权限内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布局及相关管理办法的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工作。组织指导权限内保障性住房建设,承担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备案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权限内国有直管公房产权、产籍、经营、修缮等工作。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x7;3BG2.1Gd5.2m
(五)城乡建设科(村镇建设科)。负责指导全市城乡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城市道路桥梁、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含县城)和历史街区审查报批及保护监督工作;组织市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交工和竣工综合验收;参与重点项目选址定点、专项规划评审等工作。承担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S,!1vw4?3vL81D
指导全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治理、供排水和雨污分流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参与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参与村镇建设重大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试点示范、重点镇、中心镇、特色镇等品牌建设以及村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 M1!8oR9+5HV2~7Z
(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科。负责制定市(区)年度征收计划;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及拆除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权限内征收项目的具体工作;负责监督、考核县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信息公开。 M5+5j05!9xa7+5n
(七)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造价咨询企业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负责建筑行业信息化建设及建筑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 c3;,GR8:9UC3=5I
(八)质量安全管理科。指导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牵头组织权限内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牵头组织权限内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筑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业务监督、检查与管理、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初审和呈报工作;组织或参与对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 i,;4TW33EQ7!3r
(九)勘察设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拟订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参与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参与有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承担有关施工图审查备案。承担有关勘察设计专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监督实施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及工程建设标准、规划、工程建设工法。指导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及其转化推广。组织重大建设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全市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新材料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组织绿色建筑标识和绿色建材的评定工作。 A5:7Kx,!9sQ,-5m
(十)建设监督科(稽查办公室)。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相关工作。负责权限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稽查,组织或参与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稽查。 Z3+1vZ6=6bU2?2S
(十一)人防指挥通信科。组织拟订、修订城市防空方案并督促落实;指导管理并承担权限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国防动员潜力数据统计、核查和呈报工作;拟订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人民防空信息化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并参与本市区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战时协助相关部门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斗争。 N7.5aQ1:5sH4?4R
(十二)人防工程管理科。负责审核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工程及设施的拆除、报废、迁移、维护、改造审批工作;负责协调、督办、调配行政审批中的相关事项;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民防空学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负责人防工程数据核查、统计和呈报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人民防空工程。 A89Rt2;7BD3?5k
(十三)人防防护监督管理科。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理论研究,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并组织实施;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的建设、训练和演习;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战时组织支援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的防护行动和消除空袭后果行动;配合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督、稽查。 G1+1Wr6+3Ev4?,x
(十四)人防宣教动员科。负责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平台的宣传;检查指导县市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民防空临战宣传教育;负责人防志愿者队伍和舆论战专业分队、网络战专业分队、心理战防护专业队的组建组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人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防护技能培训工作;战时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心理战、舆论战和网络战。 f3:6HG6?9oe94S
(十五)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负责制定建设工程消防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权限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等相关工作。 w3+4Hm8+2Tm1.6p
(十六)财务科。负责局(办)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办)系统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办)机关各类各项资金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专项资金计划、使用、管理工作;战时负责编报防空经费、物资计划和统计战损,协调人民防空经费和物资保障。 G84Bk9!4yr33D
(十七)人事科。组织、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绩效考核、奖惩、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办)系统干部档案管理;负责土建系列任职资格的评定、考试和申报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考试与考核工作;负责建设领域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批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班子。 S9!8RI,=8cM4+,E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B47Q08!6rT9!4N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W7-1YT7.6PD7-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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