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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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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浙江工学院和浙江工业大学等发展阶段,几易校址,数历分合。

浙江工业大学网站详情

浙江工业大学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浙江工学院和浙江工业大学等发展阶段,几易校址,数历分合。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杭州船舶工业学校、浙江建材工业学校分别于1994年、1999年和2001年并入浙江工业大学。经过几代工大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2009年6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签订共建协议,浙江工业大学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3年5月,由学校牵头建设的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2011计划”,成为全国首批14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一。2015年4月,浙江工业大学入选浙江省首批“省重点建设高校”。 m7-8sB,:7LU2!3a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学校设朝晖、屏峰、莫干山、之江四个校区,占地面积3550亩,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现有67个本科招生专业,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门类,设有26个二级学院1个部,另举办独立学院----之江学院。学校现有9个博士后流动站;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一级学科未覆盖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5个;具有工商管理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机械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能源动力硕士、土木水利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农业硕士、药学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会计硕士等19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含直接攻博)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总值44.21亿元。图书馆面积7万余平方米,藏书(含电子图书)1161万余册,中外期刊138216种。 V,~8XV,!3ii6?7Q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236人,其中专任教师2363人,正高级职称教师534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01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726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双聘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3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10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浙江省特级专家9人、浙江省“万人计划”入选者11人、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48人、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7人。截至2020年9月30日,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19383人;在读各类研究生11250人(博士研究生952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444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35人,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1019人);成人教育学生7669余人;留学生1160人。 p1+9Jj3+,qc9:9H

学校现有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共建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牵头建设)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筹)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工信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个、工信部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基地1个、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新型智库、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等省部级科研平台52个;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10个、B类8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根据ESI2020年9月数据统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获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专业1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4门,“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4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15项,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1个,18位教授被聘为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级精品课程50门,省级一流课程45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7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浙江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0个,省优势专业17个,省特色专业1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个、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8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2个。MBA项目通过全球商学教育三大权威国际认证之一的AMBA认证。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单位。在近三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二等奖9项。学校先后有558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2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6项。2019年,学校科研经费达7.68亿元。 A5:2Qk5:6Ns3:7N

学校坚持厚德健行的校训,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培养能够引领、推动浙江乃至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精英人才。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30余万人。2003年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近年来,学生生源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近三年在各类高水平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国际级奖40项、国家级奖296项。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2019年本科生就业率为97.00%,研究生就业率为98.45%,本科生继续深造率为33.84%。 x2=9CV4-4GU4!1C

学校对外交流活动日趋活跃,已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比利时、乌克兰、土耳其、瑞典、挪威、芬兰、奥地利、荷兰、波兰、爱尔兰、西班牙、爱沙尼亚、伊朗、墨西哥、厄瓜多尔、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印度、越南、加纳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近200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中外合作办学、引进海外智力、来华留学生教育和对外汉语教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目前,学校具备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共有来自100余个国家、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汉语言、中国文化及本科、硕士、博士专业课程。 l5+7Dl8?3DM,2j

学校深入推进校属企业体制改革,坚持走产学研结合、协同创新的发展道路。现拥有5家全资校办企业、5家参股企业,其中,国家高新企业3家,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学校顺应后勤社会化改革潮流,组建后勤集团,模拟企业化运作,拥有全国高校百佳食堂,构建了适应和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的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R6!7yj26Es6.5L

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立足新时代,浙江工业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立潮头谋发展、真抓实干谱新篇,加快建设行业精英和领军人才培养基地、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核心技术创新高地、科研成果和思想智慧转化阵地,加快建成区域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研究型大学,为推进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U8=3Nq2.1Hp45L

(2020年9月30日) 04;,gY29lu,!4v

发展沿革

浙江工业大学经历了由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杭州化学工业学校(以下简称杭州化工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浙江工学院、浙江工业大学等5个发展阶段。 j8;8JK6!,Hq6-,R

一、杭州化工学校阶段(1953年6月~1958年6月) g2~2KM7+6Wz4+9J

1953年6月,重工业部根据政务院“必须对中等技术教育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整顿和发展”的精神,宣布将浙江省温州工业学校、浙江省杭州工业学校化工科、江苏省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化工科合并,并选址杭州市建校,校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杭州化学工业学校,9月14号举行开学典礼。校园占地235 亩,设无机物工艺、分析化学、化学工厂机械装备等3个专业。学生835名,教职工152名,其中教师60名。 f7-8DW5.4Ac5;5k

二、浙江化工专科学校阶段(1958年6月~1960年8月) f,-4hs,:6fX69B

1958年6月,学校归属浙江省人民委员会领导,校名改为浙江化工专科学校、当年招收专科生。根据浙江省和化工部的协议精神,设基本化学、化学工程、化工机械、有机合成等5个专科专业,学制为2年。另外还以化工机械、化学工程专科五年制的名义,招收初中毕业的新生入学(不久,改为二年制预科,结业后重考本科)。专业总数达12个(其中7个中专专业为无机物工艺、分析化学、化学工厂装备、炼油工艺、有机化学、化工仪表等)。在校生1975名,其中专科生占24% ,教职工357名,其中专任教师130名。 D2=5eC5?4Eo4!8h

三、浙江化工学院阶段(1960年2月~1980年10月) B4?5bV7-6Kt1+9F

1960年2月,浙江省要在衢州(原名衢县,以下同)城郊集化工厂、化工学院、化工研究所为一体,建立生产、教学、科研三结合的化工基地,决定以浙江化工专科学校为基础,衢州化工专科学校并入,建立浙江化工学院。校址选在衢州城南12公里的烂柯山下。1960年2月22日破土动工,开始了第二个校园的建设。同年9月,学校分衢州、杭州两地进行教学,本、专科师生约1400名。全校在校学生2176名,其中本科生523名,专科生284名,中专生1369名。教职工895名,专任教师233名,设有高分子工学、基本有机合成、化工机械、无机物工学、电化学、氟化学、化学纤维、炼油炼焦等8个本科专业;无机物工艺、基本有机合成、化工机械、高分子工学、电化学等5个专科专业,以及7个中专专业。开学时,定校名为乌溪江化工学院。1962年8月,校名改为浙江化工学院,在校生减少到660名(不包括中专学生348名);同时撤消杭州分部,中专恢复杭州化工学校建制,改由浙江省化工厅领导。1963年7月,浙江化工学院、杭州化工学校又同归化工部领导,由于衢州校址外部条件差,投资大、见效慢,为改善办学条件,化学工业部决定浙江化工学院迁回杭州,与杭州化工学校共同使用文一路校舍,并负责领导杭州化工学校。1965 年11月,两校再次归浙江省管理,浙江化工学院又迁到衢州原址,杭州化工学校仍留在杭州,由省化工厅领导。在1960~1965年中,浙江化工学院经历了“五年三迁”。虽然校址多变,学校不稳定,但学校党委始终坚持创业精神,带领师生员工化不稳定为动力,求质量,争发展。 y4-9aT9:2Il6~2W

1966年5月开始了“文化大革命”,学校管理机构瘫痪;连续4年停止招生,长期停课,影响了对大学生的正常培养。1970年7月,在全省高等院校撤并中,杭州化工学校被撤销,147名教职工及有关校产并入浙江化工学院,人员与物资于当年11月起分批迁往衢州,杭州化工学校至此结束。 K9?1EL1?7eg5+5U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学校决心改变面貌,加快发展。根据浙江省建设需要,1977年除恢复本科无机工艺、基本有机合成、化工机械3个专业外,增设工业分析、农药化工、工业企业电气自动化、机械制造4个专业,突破了单一的化工专业模式。1978年又增设化工设备防腐专业,本科专业达到8个。本科生年招生数超过330名,教职工748名,其中专任教师270名。1979年,首次招收化工机械、物理化学两项专业硕士研究生。设有5个科学研究室,31个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已达289万元,图书超过30万册。 E,.9gJ7+8tp6;9l

四、浙江工学院阶段(1978年2月~1992年10月) m5.8MU5=3Ra11i

浙江工学院于1978年2月起筹建,校址选在西湖区(现为下城区)上塘公社所属的潮王(曾名朝阳,以下同)、东新大队,规划用地面积430亩,按3000名学生规模设计,1979年4月4日破土动工。1979年1月,设立杭州分校,招生429名,在有关工厂企业、事业单位内设立7个教学点,开办专科班。至1980年8月,建成约5000平方米校舍,并陆续从外地调入教职工约180名。 y8+60S9~1Yv6;,Z

为加速浙江工学院建设,浙江省委决定浙江化工学院并入浙江工学院,并作为建校基础。1980年8月4日,浙江工学院临时党委成立,从而保证了组织上进行统一领导;确定了边基建、边迁校、边办学的方针。同时招生专业增加到12个(其中本科专业11个),招生数增加到667名,其中土木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新生65名在杭州本部入学,在衢州原址设浙江工学院分部,其他专业的新生564名和1276名老生在分部入学。自1981年起,按新校舍的建设进度,每年新生杭州入学,在衢州的教职工和图书、仪器、设备则分期分批迁来杭州。分部负责1980级以前在校生的培养,直至毕业。至1984年,杭州本部建成校舍4.92万平方米,学校搬迁完毕,衢州分部随之撤消。 p5+1pQ4!5ui5-8p

学校地处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得到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直接关心与支持。学校坚持了主动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人员潜力,发扬艰苦创业的传统,在新的环境条件下求发展,求提高,求效益。在1980~1992年间,学校有了较快的发展,建成校舍16万平方米,年招生数由629名增至1265名。至1992年底,已有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3个层次、35个专业、4247名学生,在这里接受高等工程教育、高等工商管理教育或高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成人教育的在册学生数已达1551名。全校共有教职工1631名,其中专任教师671名。固定资产总值8000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44万元。藏书量已超过65万册,中外期刊3300种。1983年开始,已与日本国足利工业大学、宇都宫大学、美国瓦尔帕来索大学、德国吕贝克技术学院等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扩大了学校影响。至1992年,学校设化工、机械、电子、土木、公管、轻工、计算机、技术师范等8个系和社会科学、基础课程、体育军训、成人教育4个部,还设有6个校办工厂和劳动服务公司、卫生所、幼儿园等附属机构,并有4个省重点学科和1个省重点实验室,为学校上新台阶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n2,tK3=5Zq1+7c

五、浙江工业大学阶段(1991年12月~ ) m,2jx3-8gs3+4b

1991年10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为发展浙江工业教育,开始和祖籍浙江嘉兴、现在台湾省的实业家张子良洽谈捐资共建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的筹建工作由此起步。同年12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张子良签订了《张子良先生捐资兴建浙江工业大学的协议书》,要点是:(1)张子良为在浙江工学院基础上兴建浙江工业大学捐资1000万美元,省人民政府配套费6000万元人民币。(2)浙江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业大学,下设工商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和工程技术3个学院。(3)工大建设分两期进行,1992~1995年投资数占总数的62.5%,1996~2000年投资数占37.5%,2000年完成。捐资接受单位为浙江工学院,更名后,接受单位为浙江工业大学。双方认为,如有可能,力争使上述计划尽快实施。(4)建设项目分期的建设方案由浙江工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j,.1oK7!1cj9?4F

1992年3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了浙江工业大学总体规划,定土地500亩,在校生6000名,校舍总面积26万平方米等。还公布了以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周洪昌为组长的、省、市14个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浙江工业大学(筹)基本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名单。学校也建立了浙江工业大学筹建领导小组,负责筹建工作。 G6.5rD1+2aG93b

1992年4月21日,隆重举行了浙江工业大学子良教科大楼奠基典礼暨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开工仪式,开始打下浙江工业大学建设的第一桩。 B8;1Wd7~7rO89b

通过一年余的筹建,已经具备了建立浙江工业大学的基本条件。1993年12月,浙江省政府下发浙政发[1993]274号文件,同意将浙江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业大学。 V9;,sv6!4fG6!9u

1994年11月,浙江省政府下发浙政发[1994]199号文件,将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所属的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并入浙江工业大学。1997年7月,浙江省政府下发浙政发[1997]169号文件,将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的杭州船舶工业学校并入浙江工业大学。2001年3月,浙江省政府下发专题会议纪要[2001]7号,将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所属的浙江建材工业学校并入浙江工业大学。 e1;3rM4:5So5-2I

前史溯源

浙江工业大学的校史始于全国院校大调整后的1953年。追溯时间的长河,揭开历史的画卷,浙江工业大学前身的发展历史源远流长,其发展过程历经沧桑,曾铸就辉煌,也经历坎坷,又劫后重生。 L,~7oe,5hx2?6M

新中国成立之前,浙江省的工业学校有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杭州市私立大陆高级测量科职业学校、浙江省立宁波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浙江省立温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解放后,上述工科学校合并成立浙江工业干部学校,不久又易名为浙江省杭州工业学校和浙江省温州工业学校。它们既是当时浙江省工业建设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也是当时浙江省先进科技文化的重要传播地和辐射源之一。 j2?5fi,=1AG5.6e

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的前身创办于1911年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这是浙江最早的一所官立工业学堂。1912年校名改称为浙江公立中等工业学校。1913年遵部章更名为浙江公立甲种工业学校。1920年秋由省议会部分议员提议,升格为浙江公立工业专门学校,学校升格后,同时保留甲种工科,附设于工专。1927年浙江公立工业专门学校改组为浙江大学(当时称第三中山大学)工学院,甲种工科先后改称为浙江大学工学院附设的高工科职业学校和高级工科中学。1930年,浙江大学认为高级工科中学附设在大学内有碍大学自身发展,拟“停止招生,逐年结束”。浙江省教育厅鉴于当时全省工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对此类人才的需求,认为“浙大有继续举办的必要”,并拟具拨款补助办法,报经省政府委员会通过,校名也改称为国立浙江大学代办浙江省立高级工科中学。1933年复改为国立浙江大学代办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是年11月27日,学校在迁移途中停办,官方称停顿。1944年浙江省政府在於潜复设浙江省立浙西临时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抗战胜利后根据浙江省教育复员计划,恢复省立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并迁回杭城。1950年与宁波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合并成立浙江工业干部学校。 Y9:6Ma9!3tX3+7s

杭州市私立大陆高级测量科职业学校源于1928年创办的浙江测量讲习所,1934年浙江省教育厅令“改所为校”,校名定位杭州市私立大陆高级测量科职业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校董会请求政府接管,浙江省工矿厅命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接收,1950年2月并入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s6-1HX2=9Ti2:1y

浙江省立宁波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创办于1912年,当时校名为宁波公立中等工业学校,后更名为旧宁属县立甲种工业学校、宁波市立工业职业学校、鄞县县立高级工科中学等。1934年改称为浙江省立宁波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41年宁波沦陷前夕,学校西迁丽水,先后改称为英士大学代办浙江省临时中学第四部,英士大学代办浙江省立宁波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后学校继续搬迁,1943年脱离英士大学,恢复宁波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校名。1946年由临海大田复员宁波,1950年3月,与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合并成立浙江工业干部学校。 s7.3Bx3?9IY97w

浙江工业干部学校成立于1950年3月,杭州工业学校是浙江工业干部学校再调整的产物,诞生于1952年10月,这两所学校的办学只有三年半的时间。 f5!7nz1+4Xv1~2Q

浙江省温州工业学校的前身是1942年成立的私立毓蒙工业职业中学,翌年校名改为私立瑞安毓蒙工业职业学校,1946年改名为旧温属联立工业职业学校,1948年易名为浙江省立温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50年浙江省工矿厅决定将温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并入浙江工业干部学校(文件称之为浙江工业干部学校温州分校),但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合并。1952年浙江省立温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更名为浙江省温州工业学校,1953年全国中等技术学校进行调整,温州工业学校化工科迁杭并入杭州化工学校,温州工业学校也改名为杭州化学工业学校温州分校,隶属于重工业部化学工业局,1954年8月,温州分校奉令迁杭合并于杭州化学工业学校。 K2?3ig3.6Bd4-90

加盟杭州化学工业学校的还有江苏省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该校创办于1946年,当时校名为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改称为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1950年8月,江苏省立松江中学应用化学科并入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27年的江苏省立松江高级应用化学职业学校。1951年学校有苏南人民行政公署主管,后校名改为苏南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1952年复改为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是年8月,该校化工科调整到杭州,共同组建杭州化学工业学校。 a5~3IU2:7mK4-2c

1952年下半年至1953年上半年,全国中等技术学校进行大调整,浙江工业干部学校/杭州工业学校发生重大“裂变”,浙江工业干部学校的土木科和温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土木科合并成为了杭州土木工程学校;工业干校纺织科与其他学校合并成为了杭州纺织工业学校;杭州工业学校的机械科、电机科成立了杭州水力发电学校;杭州工业学校化工科、温州工业学校、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化工科合并成立了杭州化学工业学校。上述新成立的四所工科学校历经变迁,杭州化学工业学校进一步发展成为浙江化工学校、浙江工学院、浙江工业大学。 y9+5Ht3~9PA5-5L

综观浙江省早年工业学校的历史沿革,浙江工业教育与国内众多工科学校有着文脉联系,浙江工业大学与浙江省早年工业教育的学脉紧密相连,并为此为渊源和基础,直接传承着浙江省工业教育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11年创办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这种渗透在血液里的基因,连接着浙江工业大学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V2?4jU9=,dp47U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 W4.1vJ7=3vj5:2Y

大学章程

浙江工业大学章程 e7?8sW4=,C01~5t

(2020年修订版) s55nV46FB,~1j

序 言 H5:2yt3!6MD29Y

浙江工业大学前身系始建于1953年的杭州化学工业学校,其 S8+5uh1=,fP,~3r

渊源可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学校先后经历了 G9.6fe6=4ZY8=2e

杭州化学工业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乌溪江 E3:1Qi5-2zR8:2x

化工学院、浙江化工学院、浙江工学院和浙江工业大学等阶段。 s1?2UG3-8zb8.3S

1994年、1999年和2001年,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杭州船舶 q7:7VB37Na8.4N

工业学校和浙江建材工业学校陆续并入浙江工业大学。2009年6 O1?3ZH3:4yz6=,0

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签订共建协议,学校进入省部共建 I1?1om3=,sS6!4y

高校行列。2013年5月,学校成为国家“2011计划”首批认定的协 S43ZQ4?3ov6+8J

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2015年4月,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省重点 p82Nj3!5Jq1-,O

建设高校”。 j9:2uV3;9dP6?9j

学校坚持“立足浙江、服务区域,走向全国、对接国际”的办 F84eV9~7qb5:9c

学宗旨,彰显“以浙江精神办学,与区域发展互动”的办学特色, a3:6GG5-,Bi9+4F

秉承“厚德健行”的校训,弘扬“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争创一流” 的精神传统、“敬业奉献”的教风和“取精用弘”的学风,致力于建 c9=4xH,~1vB1!7n

设区域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 P,!9UW83Ax3:90

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J31ZG5-6qU7!9a

第一章 总 则 O1~5SI,:1Qy2+7D

第一条 为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建立现代大学制 z,:4xq5:7cV2=2Q

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g,~3CP8.2sD,+7w

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O8?,oW,;8Ij7!9z

定本章程。 J98JE89Ui1!9q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浙江工业大学”,简称“浙工大”。学校 C3+,Fd9.3Gk2~,P

- 2 - K2~5tI3;2er4~4r

英文名称为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ZJUT”。 N3:8t04~5kX4?,X

第三条 学校法定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 18 号。 y4.8PZ,?3Zd86F

学校现有朝晖、屏峰、莫干山、之江等校区。经举办者及主管部 w6?3JM4+1RW4~1R

门同意,学校可调整校区及校址。 n8~3zK2:4pl5:4j

第四条 学校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 m1~8aU9!9vf3:9l

校,系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k9?,xy1.6ix4;,d

第五条 学校举办者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依法 g8+1Es,!6Kh4;2f

指导和管理学校,为学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维护学校合法权 w,:4oa,~6hu4-9s

益,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c3!5gV7+7UG2-4J

第六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以下简 H7:3vt7-6XS1-6w

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推行教授治 S1+1nM23jb5;4a

学、民主管理。 P,?,if9;,ii,.9l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招生、学科 q5!9od7+8wp1-3o

与专业设置、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机构设置和 p8-3xM6.5QG4.8q

人事权、财产管理和使用权等方面拥有办学自主权。 T9.4DP37ZL,~1D

第八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 Q5~4iR7~2QM1;2X

务,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大使命,依法自主办学,全面开展 Q1:6tP6-7KT2:4M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 w3;3Qz8+8db14a

第九条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尊崇学术,尊重教师,关爱学 f7;4vf6:,nU1+7D

生,促进师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学校教育以学生为主体,办 e6?1Pw8;,pu9;5E

学以教师为主体,依靠全体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j1;1am3.3xL5-3V

第十条 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 f,!9sk93lp,;7p

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 w2=9HC7;7lB6;6m

- 3 - z2:7sC9.6WG9;6J

学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合理确定规模结构,科学布局学科 W4:7tc1?3Rd9=,X

专业,着力建设优势特色学科专业,走以“质量立校、特色强校” B4.4Pn9?3II5.4n

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l2-7QI4:2Yf5~5O

第十一条 学校坚持战略目标引领,科学制定和实施学校事 K8.8SA4=6Ct88D

业发展规划,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学校实施人才强校、特色 q3;1dP4=5cM3?9I

强校、开放强校、文化强校“四大战略”,开展协同创新,促进 h3~7HL8;7tZ5?4a

学术发展,彰显办学特色,提升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 Z2+2vm5!5BV7-2q

力,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科技 g2+9eB5+6DQ8-3g

和智力支持。 A6!7SB9.2jx37o

第二章 教育形式与基本职能 q8;1KV16oi2-3H

第十二条 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 q9~,Wn5!6Cy6+6B

教育,同时开展继续教育、中外合作教育等教育服务。 J8.5Oq1=,ot2=9o

第十三条 学校依法确定学历教育基本修业年限,实行弹性 Y3~2KA8!1aH6!,r

学制。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学校依法制定学籍管 p8.6tD2=4nG7+4C

理规定和学位授予办法,按照规定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 U5;1SQ7:2Qk,-3I

他学业证书。 F,.,sT6?,oX,=6g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工作,按 P8.6JF6;,QI9;5j

照“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求创新”的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 a9-1us7!,DR3;1U

式,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资源 R8=1UN5,DS9;,N

建设,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评估、监督与保障体系,培 I7?,Cm8=6Gd1?9y

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 q9?4Iv3:,hy3~8T

实践能力的行业精英和领军人才。 Z7=2Nt18UZ6-2g

第十五条 学校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B8=4hr9;4LH8+,f

- 4 - J4!3dB6~3Uv9+6j

完善科研创新体系,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加强高水平的科 h7.4Yv2.1uG2?2I

研平台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解决重大 C9?7vp,5bW1=5o

问题能力。 r5~,K07!2QC,!5B

第十六条 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为己任,与区域 M8;3RC4-5Kd4-4M

发展紧密互动、合作共建、协同创新,推进技术创新和转移、科 j2?1UP48PH83q

技成果转化及其产业化,加强新型智库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 N4!2La2?3Fb6.5m

会进步。 M8.2Xd4+,yR7+1i

第十七条 学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人才培 d7=,0e9?9xT6?5e

养、学术发展,集聚和传播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传承和建设体 L3,Co1:5qz2:6b

现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 d8~3QT,;,SP7.3A

务区域文化发展。 t6~5rX3+5AX2?8g

第十八条 学校发挥综合性大学的优势,推动学科的交叉、 n5~6YX9.7ow6+8A

教学与科研的融合、学校与社会的互动,建立健全资源共享、优 H3.6Oe7;1wP4;3H

势互补、协同共赢的机制,建设形成有机联系、互为促进、协调 b,:2wj8~2ke2?8l

发展的办学生态体系。 g8,KE79wc3~5y

第三章 学生和教职员工 k12HE,:9Iz8+5b

第一节 学 生 v8;6BZ6!4Hz5:2S

第十九条 学生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被学校依法录取、取 n1!1Cx42lr9!9n

得入学资格,在学校注册并且获得学籍的受教育者。 c3-5ps8!2FY2~2J

第二十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r9;1NE1=8Ln9=,f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使用学校教育资源,以及获得在 r3;8cU4-5JP8?2V

校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X8:5QS2+5gE5+3k

(二)在校期间,根据有关规定享有转专业的权利; A1;8hR4-8Qn9.,G

- 5 - B6~,In2~6kV5:4e

(三)获得公正评价,达到学校规定学业标准时获得相应的 G1=7Ni4;,Eb7=,W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l5;40U5!3HO7;6S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组织和参加学生组织与学生 J,:2uv6.6lv,:7t

社团,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及文体活动; Z7-9bC5-8si2=3B

(五)按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申请奖学金、助学金 q4:9Be,~9SG4;,C

及助学贷款; w3:1Rk1;3pU,?6L

(六)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公平获得在境内外深造学习和 x75pU4.7KO4.,m

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U1;8bY7~40r4:7I

(七)获得就业创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心理健康咨 A49hX2+6CJ1:4U

询、学业资助与发展等学生事务服务; n,;8nL1+2UY,:3v

(八)知晓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b,-3yT71QT4=5J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d1?2y04~5jL7?3A

(九)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按照规定进行陈述、申辩, x6=1Fa,+2yf9+7p

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 E23gK,6Xo3~1n

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u,!9YJ7-8eK,;5m

(十)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Q6+,aG1=3nm,=5P

第二十一条 学生履行下列义务: f3!1Mr81f07;7W

(一)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U4!7Rr96Vz85j

(二)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金、助学 R8;4jr8+1hS,:3w

贷款的相应义务; k1?8sb7=6ha6=5l

(三)努力学习,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提升综合 A7-,nt6;,RG9+4i

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 I,=1QN2+7lM2!9x

(四)珍视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M8;3xX7~4Nl2=3z

(五)遵守学校制度和管理规定; J5+1lA1.2dl2.9q

- 6 - O9-5OK,?1dN,?1Q

(六)爱护并合理使用公共财物; M7!,ns,:5cq4.7r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s6~7hP4.,Vu4?4F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体系,为学生 G,+2Rp5~9Nq,!,H

全面发展提供必要条件,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活 f4.8MT1!6Ws7;6P

动、校园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j6+3iL4!9bd9;8r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成绩突出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个人 t1;3Lt1.3fp5+4d

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对违纪者给予相应的处理或者处分。 S,.,ty58aY77W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奖学、助学等资助帮扶体系,对 W6?8fC6~9yj3!2E

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l3=1yI5~3us35Q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听证、申诉等学生诉求表达与权 i4!3qv9;8QI8!5r

益救济机制,尊重、维护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c3-1zS6:5ly9:9P

第二十六条 在学校接受交换交流学习、非学历教育等不具 n5~3vi3.6bR7.9J

有学籍的受教育者在学校期间的权利义务由学校另行规定。 P,=2dI9?9hp6?6H

第二节 教职员工 N7:8wA480j3!4K

第二十七条 学校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 Q7-8Ij2:1Eh47u

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教师由具备优良师德、具有较好知识 m9+,dj8;4qE9:1g

结构并获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J3.1Pz7+4uC7;6x

人员和工勤人员应当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 G1;5xs4=1DG2:1b

技能。 A6.5rI9?2Bs,;,H

第二十八条 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m,.1FJ6~8pe8.,p

(一)按照工作职责和需要,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W4?8Ip6-,ec3:9T

(二)依法依规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 I7.4Cz7;7PK9;5T

(三)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Q7?3XR6-7mh7-7j

(四)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 j9;9IY6;1EZ8!6P

- 7 - b1+8Dd6+9sI7?1K

各级各类奖励和荣誉称号; Q8+4jp7;,Mm7?,f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 E6~90J3+2UK1+2q

项; d,?6mM4:9bA6+,l

(六)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N,~9te,;7gC4:,b

(七)就职务职级、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 U3~,Kf5?,yL6;3z

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r3:5ST8:2Rs8~9i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权 b5:,jw9.9jl,;6O

利。 y6.8I03!9pi7-1S

第二十九条 教职员工履行下列义务: L6=5iq86Ad5:2d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d1-9VJ8~1yU4!,g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l7+6mb,=6Ru1;3R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F7~7BU5:9xu1.8g

(三)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书育人,科研育 i7+4DF3-5Jb85I

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D4.,no4;9ZH6+3N

(四)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自觉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P2+5Ru1~5zz,!7F

(五)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和权益; N8-6nK9,UG3!2w

(六)恪守学术规范,遵守职业道德; O8~8Bz47eE4?3Z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Z,-3xP84zs8~6U

第三十条 学校尊重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创造,尊重学术自由, S4+5nw7?2dE7+3g

规范学术行为,引领教师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学校为教师 y5!5Jr6~6pF3;9Y

开展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提高专业水平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 q7;9DX7+,iW5-3s

障。 O7;6Ry,-7Ra43D

第三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工资制度等规定,健全教职员工 F7!8kV3~,Kn5.9M

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完善激励机制。 U6.,tw4-7iR8=7K

- 8 - e4+1EI29Sc8.7R

第三十二条 学校实行教职员工公开招聘、岗位聘任等制度。 w3-,pp8!5aC,~3d

第三十三条 学校实行教职员工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 p8-5gu7?1gX8!7p

教职员工续聘、解聘、晋升、分配、奖惩的依据。学校对有突出 X3!5rb6=7uf3.5P

贡献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学校制度和 b3~8HY6~9Lv82b

聘用合同规定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y8-7ID2+6tN29c

第三十四条 学校依法建立健全教职员工权利保障与救济机 f1-,Rd3+,kM4=2g

制,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T5?3Tl44Ps6.,B

第三十五条 名誉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 U9=8kE,.6Ns4~8r

在站博士后、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等人员,在本校从事教学、科 B16El,-,rf4+1P

研、学术访问、进修等活动期间,依据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享 Q5.20p2-3oe1;9Z

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 H87vP5.4cr51j

助。 Z,:2GK2=60r6=2J

第三十六条 学校根据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 l8!7ua3+1Yp7=5d

关规定聘请外籍教师。外籍教师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 M6=1dI6!5Sy5+7T

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对华友好,尊重中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S7-2PU5~3xi16I

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p,?3ph6=8LM1!8Q

第四章 学校治理体系 P6,UL8;6za3+6o

第一节 党的组织 h1-,lN8?9pI,3q

第三十七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对学校工作实行 b7=7BX6+2zZ6;1z

全面领导,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 f6=2JY,;1gI3~4c

校的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 l4+4Tb1;4fS9=8o

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 j5:,sr1!3vg,=,q

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v,!7rV44xr2-6k

- 9 - L9!,wG1+8KA1;,o

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n8;9ax4.2fH7:2l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 b7+8uI3!1iN,!8M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 a4;5gJ3:9Ze9!50

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 L7?8RB3;6ul6=,N

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 u82tv,!4Ue7!6m

人; i3?6gE6!7ox4:6N

(二)讨论决定学校党的建设、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 I3-3Wu5;1pe8:1V

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B,.,Qi7+4QH9=5Q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 v2=3SS3+7im3.5u

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 n9.4SI9!8yE6.8Q

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优秀年 m4+9bZ6-6hC8:1p

轻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s4?5OA6:2Rp4~9s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 k59VR6=1CT2;,o

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 Y2?8Dy5+,DA,7w

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y74fE4?4wq5:6a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 N8;3nb9;1Ae3:1F

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x6!7il3+9Ay7.5z

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D3;4OR9!4RM1+,q

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S9:1oz2=9BA6:,T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 x2:3EG4.7iA6~2o

风学风教风; y8,lL6-5ph3+5V

(七)加强对学校院(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 z4.8xD5:7gI6=4E

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 l1?,im5=1fa2.7t

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 S1.3Lg2=3Jn5~9l

- 10 - M9:5uK8=7UE34A

党委自身建设; Z9=4yK8:7DQ,!7T

(八)坚持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j73Qk94XT5.,W

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s9?1xa4:2YA3~,C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 g,~9Cc9:,cS6?90

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O3~4vE,:5oy4!9O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I9?7XS5;1TB9=7W

第三十八条 学校党的委员会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 y9+3ET9!6IX3!6I

届任期 5 年。学校党的委员会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V,=,Of2.2kN6=,B

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 v7!3sR2;7pM6;2K

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 f8,eg4-5ei7!6A

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 o6?8TI7:1PB5?8J

学校党委会是学校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最高决策机构,是 e8=2Ph5.9yF4+2k

学校党委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学校党委会根据党委 U2:7Bc44bV8~2W

的职责及学校实际制定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08=4ZM4-1Br1.4L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c89Gb7:8Nf9!,s

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 f91Uq7-80s8?4g

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召集并主持学校党委会,督促检查 x5.7cT5+9rf3=3s

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 V67qW4:1CG4?2H

校长开展工作。 s5-3hH5+1ZM,-,i

第三十九条 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 m6:7Qs18cO9;7h

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g7-,KA2:8bj8!7a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H3?,YZ1-7WK5!7l

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 e4:,PZ3-2aJ5~7d

设的原则,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F7.3wc3:3LX4;2C

- 11 - u,=9ue3=8fL1+3S

第四十条 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 07!,sH6!7LW1;2p

简称学校纪委)是学校的党内监督专责机构,由学校党员代表大 n6!7ld34SD9:5J

会选举产生。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维护党的章 Y3-3fe8-2qm,~6I

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 E4:3ET1;8Jl9?4D

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 J9:2Lg9!4zF7+4t

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 C38cU5.8wG8?2i

展。 R1.2hr8!6Py6:5X

第四十一条 二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 o5;3eb9?7q09:4m

委批准,设立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直属支部委员会, D8~6Hp9~1XH4;5K

负责二级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学 L,!,Xc,+8ww47n

校党委决定的贯彻执行,有效落实党组织管思想、管干部、管人 F9?8Uu6?7UI9:9K

才、管政策的职责要求。二级单位党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 K2?9fJ8=9ro8!7n

规定,下设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 R9+9Ya2,pX1-7t

第四十二条 学校的民主党派等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 h,+,BB6!2eY3~7H

开展活动。 V7;6NF,6YV8+8A

第二节 行政治理组织 t8?4up3~8HC9!7c

第四十三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行政工作。 d7;,YL2:,wP8;1M

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 n83LC2+,bo8~7h

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 S9-1Qs43uj2!7F

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i4.8Uv3!5vG,-5C

校长的主要职权是: g9.9qz2=1tB4+7I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 B1-4fA6:7GB7;6V

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z8;3nw5=9jY1+6o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D2!2al4.4LA84O

- 12 - u25PJ,8xJ7;,p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 X3~2EJ3?2Vi,2x

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 B8-2q09-5Tw6=3f

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K,;3RQ2+,uW4!2H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 O7:,sC3+,kf8~3w

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 i2?5Va3:7xA1.4s

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y2-3Jk1;6yr6:6Z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建设工程、年度经费预算等 H2.3qI3:2Ci,!8X

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t,~4SG3:7PQ8-2H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D1?4FS5!6iw2:9p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 t2!,AZ6=4Bl7;5A

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o,?5pX4!4Ez6?8i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 O7;6bX6~3WN53B

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l5;2Uw3+9nB7!7v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m68HD39fZ6?4w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 d4!4jZ1+2kx,:9i

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v7~7wO9-8tz,-5V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 p5=,xT5;5Hv4,h

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 x8+5HK5:,db4!6y

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 m2=1Ss,=5Ur6+5O

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d2~5KM7:2bQ5.9O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g4.7vJ6+4JX,~,f

学校设副校长若干名,协助校长行使职权。校级行政领导班 h3~5hv8:9OK4;9S

子每届任期 5 年。 C6-2al9;,Kk9?5X

第四十四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由校 H98GE390F9-8L

- 13 - n4~4uY4.8CY8+3o

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书 D1-4oh4-5MT,!1Z

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校长办公会根 i,+,Wz46lg5=4K

据校长职权和学校实际制定议事规则,按照“集体研究、校长决 n2+6Ev,-5lj3:5H

定”的原则进行议事、决策。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 F3.3xM1.9ih71R

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 H6;9uu4~2vb5;5B

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D4.5tL9:30b4~2S

第四十五条 学校实行“两级机构”(学校、院部)和“三级治 G9:,NO3:1Te4.,t

理”(校、院部和基层组织)的基本组织结构。 X5-3hD5:9eW4:,U

学校行政职能部门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并根据规定行 B7?5YT4;2Ja3,q

使职权、履行职责。 i2=7Jn8?4vQ1!2q

第四十六条 院部是学校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以一级学科 D9+1Fv8:6Cx8+4m

为基础设立,具体实施学校的基本职能。院部根据学校规定或者 o9!9xN,7nD2!1s

授权,建立健全基层组织,自主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S9+6jX8,Iw5+3v

第四十七条 院部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决定院部工 H6-6008.8LW8+4Q

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院长(主任等)全面负责院部的行 P5-4Qz8;1yN2+1C

政工作。院长每年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Y6=4UB,:5yB6.1B

工作。 b7.8g0,:7ue,:3y

第四十八条 学校设立图书信息、教育研究、教师发展等公 w5-3Om,+9GT9~6c

共服务机构。 G,?4ds1?1bo71K

第四十九条 学校举办、投资的或与学校具有隶属关系的独 J6=8HY1!1oD8:1o

立法人资格单位,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营与管 03,0N2:5dc5+4p

理。 g,.6gO7+6Oc89F

第三节 学术治理组织 P4;6gE6;7wr1-4m

第五十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 L2+4fp3;7RU2+3s

- 14 - B4?3gj2;9VN6~1O

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n5?1MH2?2O038t

学术委员会可设立学科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 z8+9Sz9?5lv3-9O

究、学术道德等专门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可按照院部、学科 W9?7rV9!9Aq9+4L

领域等设置学术分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L2!2lY8-8qk8+,o

各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学术委员 g8.6rH7-6wI4.5r

会的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 D3;9Dk3!2Ik1;1I

受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j,=5Cr3!2Bu4=3r

学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常设机构,负责办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 D6!7AQ6?8NF,5O

事务。 U8?6ws4!4sT2-4A

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必须按照有关规 T5;1yq4=3bM4:6P

定制定和执行章程、议事规则。 q3:,eA9-6pJ3=6K

第五十一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可根据需要 S28jd6?6aH47x

设若干名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可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 e9?3Ew5?3yO5-1Y

生;也可以采取直接由全体委员选举等方式产生。具体办法由学 W2.7ex8-1kk9-4h

术委员会章程规定。 Y29bf4=1kM5:9z

第五十二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职权是: U8=7fL8~5iT6;5k

(一)建议学科发展方向,审议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 s4;6xk5;4rc9.,l

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s5-2DV4~9Ts6=4f

(二)讨论决定学位授予标准、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 x,.9uu,~3DS,:7P

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教师职务评聘的学术标准与规程 o3+9ws,=4BY8.7I

等学术管理制度; T9!3Pm4!6Tv1;4D

(三)审议决定各专门委员会或学术分委员会章程。审议学 i9!2UG9=4XS42o

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与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 d7:4uB1!1ES9:9k

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审批专门委员会或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名 W3!2rz,!,QC8-5q

- 15 - o52AR9=7uf5-3a

单,决定设立和撤销专门委员会或学术分委员会;授权、指导、 Q1+2wv8.5vB4=5K

监督和评估专门委员会或学术分委员会的工作; i6+7ir7:4zX7!6j

(四)审查评定学科专业的设置、变更和撤销等事项,评定 b3,uR,!6XC8+6M

并推荐教学和科学研究成果奖,以及审定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 x9~8Ui6=2Fb3-7I

准及考核办法; i2=4ro9+8iz,:8Q

(五)审议决定学术道德规范、科学伦理规范。受理审查学 Q2-7gc3.,SG1!2F

术不端行为,裁决学术纠纷;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可以依职权 A9~7Xr9!1aG89R

直接撤销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的学术称号、学术待 X9-2dd3;1vi5+5y

遇; N3!1VB9;8sB7?,s

(六)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学术委员会决策、审议、评定、咨 D2!1Xt8?2MM53Q

询的其他重大事项; z5!5V05:2Ms1!2Y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k4-7yO8.2Kd,!3l

就以上事项,学术委员会可以授权相关的学术组织具体实 z7~6tD8;3HG7.,u

施。 P8!5zK,:6ll9-,M

第五十三条 学校设置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委员会 v,.3nK1=6Jb24P

主席主持开展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o,?1qG,+,AV45b

(一)通过学士、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B,?3lx3=7qM7~7E

(二)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通过拟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a18ys38Uv2+3g

的名单; P8?20G4!9UX5.3r

(三)作出撤销已授予学位的决定; v75PR5.3DV8-7u

(四)研究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T6!8vv,:5dT6:9I

第五十四条 学科是学校基层学术组织,具体承担人才培养、 Z6.5mM51AE1;1S

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职能。 n7;1LJ1,mg2+4j

学科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根据学校和院部规定或者授 o6.9Ae4.9Ju4;6p

- 16 - W2?4KL8+6Qd4:7Y

权,行使学校、院部赋予的职权,履行相应的职责。 o7=,Km5.2zh7:2w

第五十五条 学校直属研究院(中心)、重大科研平台、智 N5+4WQ93TV9;8T

库等,承担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决策咨询等 b3:5aG,2pc9=7R

工作。 G1:8jD8+5jD6-8u

第五十六条 学校倡导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气,营造自由宽松 v1.4Ll2-6CV5.2v

的学术环境和科学研究氛围,反对和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z5:1sz9+6hE5-5H

第四节 教代会与群团组织 S2!8IB3?2Xv36Y

第五十七条 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 H3=2Oq4~9Qu8~5b

是教职员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D,.8Qf,-3TJ1+6F

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每 4 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 s8+1n0,8bq6:6t

一次代表大会。 a2.6ub9=9gY7+7z

学校院部等二级单位建立教代会制度或教职工大会制度,每 a8=2RX6;9wI3=7N

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在规定范围内行使相应的 o7?2r04:1dP,!4B

职权。 P,=4Al5.9Mi47q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 P,!4ud96lq9:3B

与教代会制度相同。 W,2eP1?6HK96Y

第五十八条 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员工依法选举产生,教代会 n,;20d5;7cC5+1h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 S5-7xN1~,oi89Y

作。 P9-9lW5=3Jz8.2n

教代会设立执行委员会,在教代会闭会期间行使其职权。 X1~8zp,~1wk7=5C

第五十九条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简称学校 q8=,XK5.5tQ5;5k

工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章程独立 t8.8T05=8KM7:9a

自主地开展工作,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代表教职员工的利益, w4+7HK2~5dQ42P

依法履行维护、参与、建设、教育等职能。 w8-2uX7;1Ub2~8g

- 17 - j3.3yD2:5Cj2+5C

第六十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简称 n4:8dX9-3yU7.2I

学校团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共青团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团的 z9?8S06:3Yb7=1P

章程,结合学校和团员青年实际开展工作。 h8-9FW34eH64V

第六十一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分别 j3-8Kj5-6mf7;2F

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 k8~,bf,?4DA7?6b

依其章程开展工作。 n,!3DN5!7ve,?8j

第六十二条 教代会、群团组织等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学 S3-9jI8+1BP,!1H

校管理工作。学校为教代会、群团组织等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保 w6.4Bz4~7cn1:8G

障条件。 w2.3JQ9+2Tv1:2d

第五章 学校财务、资产与后勤保障 h,~7dR9:,SL5?5Y

第六十三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 y6-6US49lA,+6y

管理。学校设置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的领导下,统筹学校的财 M7!2Cg2-6IW1-2B

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 Z8:1fq1=3sK8!6W

学校非独立法人单位可设置二级财务机构,并接受学校一级 D7~5LO2:3tZ6:8I

财务机构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e2=6bN27Rz,!7m

第六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编制遵循“目 o2~2Oz,-1WW1!9h

标引领、战略统筹,强化绩效、优化结构,以收定支、量入为出” 的基本原则,收入预算编制应当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 q,~3kB2?3zH3=5D

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 c3!8QS2!6yo3.6V

入预算。 c1?9Hn6.4rA1:70

第六十五条 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合法合规组织 Y1?,Jt3:2bu,=2U

办学收入,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P2~7Rl8:5GS,=50

第六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 b3;,nG5+4Ej2-9O

- 18 - I2~3eK9-7Vo8.5u

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支出要求。加强 G9:9Vh9!1nv5.3Q

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 z54az51yb8:9Y

第六十七条 学校以各种形式形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对 O6~8LL,?2eg4~7L

学校所有的或者占有、使用的资产依法依规进行科学管理和自主 r8!5uN3;6tX2=1N

使用。 c3:2wc2;4zL9!1Y

第六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 r7?5Pv,7cu9+4i

度,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 j33u061jK2:1V

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X8+8Ky5-5WH89h

第六十九条 学校依法拥有、保护并合理使用和开发校名、 k4-3UF7!9QV3!4q

学校标识、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 g7=7kk3;5ke13R

第七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度和审计、监察制度, D37dT6=60S7;7Y

完善监督机制,保证依法、规范、合理使用办学资源。 U6~6vl6?1aM6.1r

第七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和服务体系,不断提升 A77LR1!2HM5!8a

服务品质,接受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监督。 z5+4uE2+2Hp6!3n

第七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危 k9?6MB6+9oo7;6F

机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A34Mn7-8Ti4+,H

第六章 学校与社会 J7.9im5?4AM,;4G

第七十三条 浙江工业大学发展委员会(理事会)由学校按 N2;3qL3=2ms2!6q

照规定设立,由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是学校建设发展的咨询、 f7!,PA4;4UC6+,s

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 N9?5Vy7.6xn,.3D

发展委员会(理事会)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咨询或者参 Y3-1Nz6-8AT5~8d

与评议、审议。发展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职责、会议制度、议事 r3-,0Z6=,Pn4+3Z

规则、委员的权利义务、产生办法等,由其章程规定。 L42i07!1dC3-,E

- 19 - X3;2wG,=3rU3.8A

第七十四条 学校设立浙江工业大学校友会,支持校友依法 F9!1jX1~6rD3!60

建立具有地域、行业、届别等特点的校友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 p98Wv1+3g026E

定及其章程开展活动。 w5-90D6=2OX95F

浙江工业大学校友包括在学校各个时期学习或工作过的学 V8!1IO5+2cr5-6q

生、学员和教职员工,以及被学校授予各种荣誉学位和荣誉职衔 h5-2cd3=6Cp4~70

的中外各界人士。 l5=2xL2=2nx,?8e

第七十五条 学校设立浙江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依照国家 g3!1rs8:2cw9-9o

有关规定及其章程开展活动。 R4-3az4-1xz7!8E

学校自主接受各类机构、组织及个人自愿无偿捐赠其有权处 I9~1ym6:7xN9!8q

分的合法财产,捐赠事宜由本校及教育基金会有关制度规定。 V2-8nH3-9xo,!2Y

第七十六条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外高校、 y9+5bF6.6sH9:6i

国际组织和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师资队伍、管理队 p9+7MP8+8tx9?,r

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国际化,形成开放办学的格局。 h9~4jq4:,Kr6?4I

第七十七条 学校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估制度,依法接受举办 W1.9Nv75lX9-4u

者、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组织的认证或评估。 p,+9CU3;5KJ5!4D

第七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布 M1:8aX8+6lN8?4a

国家规定的信息公开事项。 r8?7wu5~2wU3.6P

第七章 学校标识与校庆日 c4-2id9.1Vp6?2c

第七十九条 学校校标为白底蓝色双圆套圆形徽标。内环正 h,:,zx6?7RA9?3x

中由汉字“工大”两字经艺术造型叠合而成,展现为“工大人”的视 B76Ag2=7FX7-2m

觉形象,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象征学校培养基础扎实、 w9?6Z08=7XL,+6f

勇于开拓的创新拔尖人才;下面有“1953”字样,系建校时间。外 M6;7zN7!,QT37I

环上方是校名“浙江工业大学”,字体系郭沫若书法集字;下方是 d2=4Tt2:1ub2?1w

- 20 - y6.1OB6?9BP4,d

“浙江工业大学”英文译名大写。 J9~6wX9+7au5-3B

第八十条 学校校旗为白色长方形旗帜,中央印有校标和中 B1?1pl2;1wk9:1J

英文“浙江工业大学”校名。 s1!8TG8:1fG7+3v

第八十一条 学校校徽为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教职员工 O,.6wd8-3wO8;3p

佩戴的校徽为红底白字,学生佩戴的校徽为白底红字。 L1.3sK8!3AR3=2z

第八十二条 学校校歌为《浙江工业大学之歌》,集体作词, L1;4Kn6!8Nm7?5P

刁玉泉作曲。 v5:7bS6:1D01?3H

第八十三条 学校校庆日为每年 10 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六。 Y9:30P7.6jg,.5b

第八章 附 则 x4.8KU2.8pm22x

第八十四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订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 f7!,vv,?6hR3?4J

论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校党委会议审定、校长签 J6:5iX6-1uV6=,V

发,报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教育部备案。 V8=2SK1!9xy,-7I

第八十五条 学校发生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应当征求师 t8~,bP38tu4:8T

生员工和校友意见,报举办者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 S9:2nH1!7ky4~3u

对章程进行修订。 x8=6tg5-7Lm9:7U

第八十六条 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均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q3;7bA3~9hz8!5y

章程的执行情况,应作为学校教代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R,+3Ao5~5aP9=6A

第八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Y3:5mx6!7Tn6+2A

第八十八条 本章程经核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Pa2~4Mt7-3d

- 21 - O6-,BY,2uJ3~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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