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人民法院简介
周宁法院的前身是周宁县政府司法科,成立于1949年10月。1953年1月21日正式成立周宁县人民法院。1955年4月经县政府批准成立审判委员会。1968年2月至1972年10月被实行军事管制,职能遭到破坏。1972年10月1日恢复建制。1983年后该院相继设立多个庭室。2003年4月,经周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有13个内设机构(包括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林业审判庭、少年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办公室、政治处、司法行政装备科、监察室),1个直属机构(司法警察大队),1个派出机构(咸村人民法庭),1个派驻机构(纪检组)。 s1.5dJ8;7hF4=5Q
近年来,该院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公正型、节约型”法院为目标,各项工作凸显新亮点、取得新成效,先后被评为“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全市优秀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等。 o8?3HJ8!8Bi4=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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