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人民法院简介
德惠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11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吉林省德惠市北德大路1166号。全院现有人员108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8.9%,硕士12人,占总人数的11.2% ,法院队伍呈现出人才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特点。 T7~8ZX3!1xQ6=1E
机构设置
德惠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经济开发区、松柏、达家沟、大房身、城区、米沙子6个人民法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含案件执行科、综合监督科)、办公室、政治处(干部科、书记员管理科),研究室、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等共计20个部门。 i1~5Ra94mQ7+1g
法院建设
近年来,德惠市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强化流程管理,优化干警队伍,深化制度改革,呈现出了管理规范有序、形象明显提升、改革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三个至上”为统领,建立完善司法体系建设。构建“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坚持把开展“三位一体”大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的始终,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以诉前劝导、全程调解、借力协助、委托调解、分级调解、调解激励六项机制为重点,探索建立了在诉前、立案、诉中、案后、申诉五个不同阶段,由审判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加的调解联运机制,取得了显著效果。 二、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改善司法工作的社会评价体系。1、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充分发挥立案接待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强立案环节的导诉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2、完善涉诉信访工作化解体系。通过主动查访、及时解访、跟踪化访等方式,排除信访隐患,化解信访案件,从而取得了“控制新访、消化老访、案结事了”的成效。 三、以规范司法程序为重点,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在实体方面,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确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规范法官裁量权。在程序方面,引入量刑建议,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建立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德惠法院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法治中国”理念,围绕“公平正义、司法为民”这一主题,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德惠、法治德惠、幸福德惠做出更大的贡献。 e7:,Fy1;1SL8-7w
所获荣誉
德惠市人民法院2009年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10年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长春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长春市委政法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审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集体三等功”;2011年被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审判管理先进单位”,并被授予专项“集体三等功”;2012年被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长春地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百日信访攻坚战先进集体”,并被授予《百姓与法》“集体三等功”;2013年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专项集体三等功”,被德惠市委市政府评为“妇女工作先进单位”。 X5+2pT3:5Aq3~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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