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人民法院简介
沧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冀中平原东部,北冀京津,东邻渤海。沧县环绕沧州市区,地处环渤海经济带腹地,是河北沿海地区沧州组团和中心城市经济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沧州市区接受黄骅港辐射的首要承接地,是沧港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 L7=2GY1.5UQ2+2N
沧县境内京沪高铁、京沪铁路、廊沧高速公路、京台高速公路、104国道、廊泊公路纵贯南北,朔黄铁路、石黄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307国道、沧保公路、沧东公路横亘东西,距天津机场100公里,距黄骅港65公里,域内有7个高速出口,形成了四通八达、快捷便利的铁路、公路、航空、海洋交通运输网络。 Y55Wk2.9rX7?2L
沧县辖5个镇、14个乡:旧州镇、兴济镇、杜生镇、崔尔庄镇、李天木镇、薛官屯乡、捷地回族乡、张官屯乡、风化店乡、姚官屯乡、杜林回族乡、汪家铺乡、刘家庙乡、仵龙堂乡、大官厅乡、高川乡、黄递铺乡、大褚村回族乡、纸房头乡。总人口72万人。 g6;4Nx1!8nl4~4W
沧县人民法院位于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大道46号。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等部门,下设陈圩法庭、兴济法庭、旧州法庭、李天木法庭、崔尔庄法庭。 q5~5Pv5!6mX6:6I
近年来,沧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诚履职,奋发进取,切实加强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r,-5OF6;2Xa9+,k
主要职能: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级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并提起申诉的案件;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l,;3cF5.,xh2:1g
-沧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w2:8uM1.2m02-2x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01,nE2.7Xr,!4H
(二)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P1=1tR5=6mA1.4U
(三)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处理来信来访。 K6~,CB8?4rd,=9c
(四)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b9~5bH5:,AP5?9D
(五)负责本院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O,-1qJ3.4pi9.3i
(六)负责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上级法院及县主管部门管理全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Y1=9kn,,Uh,+9z
(七)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及物资装备。 K26nG,!7RD7?1M
(八)负责本院司法技术鉴定、通讯、计算机等技术管理工作。 n3~3vy1:9As1!9S
(九)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s3!6lm3?,dv3~4c
(十)完成上级法院和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 Z3~4Qe,=6YC1+4c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b5-9mg7.5qh1=,a
-沧县人民法院设置内设机构9个。 I5=6CF48fp6!1e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立案登记、涉诉信访、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活动相关工作。 G9?3oO1;3nH4=2H
(二)刑事审判庭。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及相关工作。 Z5=5nk6-7Wp6-1E
(三)民事审判庭。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各类民事案件及相关工作。 Z96yM7?2DY5+1P
(四)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各类行政案件及相关工作,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需要办理本院管辖的其他类型案件。 L1?3CB5;2Qf1;6f
(五)执行局。负责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已生效且具有支付内容的各种法律文书及其他执行案件;负责本院管辖案件的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及司法救助等工作。 i7+7pZ7+8gz3?9p
(六)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及工青妇工作;负责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B6+1Mo7-3Bk8=8X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公务;负责党组会、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和信息简报的编写工作;负责文秘、印鉴、督查、保密、机要、档案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L1!9bS43Yl8!9o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审判流程、案件质量管理、案件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司法统计、司法调研、司法公开工作;负责审委会会务等工作;负责司法辅助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Q1:8xX1?8vV7:,T
(九)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警卫、押解、送达工作;配合有关审判、执行事项。 c2:8Ne,!4aI4=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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