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简介
鄂温克自治旗人民法院前身是索伦旗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9月。1958年8月,鄂温克族自治旗成立后,索伦旗人民法院改称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人员增加到10人。从建院至今已走过了69年的光辉历程。 W1+4So2:1uk4+4H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发展成功能齐全,能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审判机关。多年来,在上级法院的领导、地方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审判管理,推进司法改革,加快基层基础建设,积极为全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年平均受理各类案件3964件,审结3771件,结案率为95.1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v46Ry,-5fk4-,s
现有人员政法专项编74个,事业编制8个,实有公务员63名,事业人员13名。公务员中,员额法官29人,法官助理14人,司法警察8人,行政公务员12人;现有内设机构8个,政治部、执行局、综合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1个下设机构司法警察大队,1个事业机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辖大雁、伊敏、红花尔基、锡尼河、辉河5个人民法庭。 j5.9gT3!9Yb,?2w
近年来,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大队”“第八届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自治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执行年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法院集体二等功等多项荣誉称号。 F5:2t03+7XT1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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