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简介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的前身格尔木人民法庭始建于1956年,1960年10月30日成立人民法院,现位于格尔木市金峰路中段,综合办公大楼于2011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框架七层,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纪检监察室2个综合部门和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等7个业务部门,2007年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设置河西法庭和河东法庭,2013年经格尔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增设司法警察大队。 m6!5at2.1uc19U
人员构成方面:院党组由院长、2名副院长、执行庭庭长、1名专职审委会委员、环境资源庭庭长、政工纪检监察室主任7人组成。现有政法专项编制85人,实有在编干警74人。其中,男性32人,女性42人,少数民族16人。在司法体制改革后,通过员额法官的笔试、考核、面试、培训等选任程序,确定员额内法官26个,法官助理21人,书记员10人,司法警察10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设党支部1个,党员36人。学历方面,硕士研究生1人,在职研究生14人,本科49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全院干警总数的71%。 r8;,Ay4.4bL3;2V
近年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转变”新思路,围绕格尔木市委“21357”发展战略,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牢牢把握“政治建院、公信立院、人才兴院”三条原则,统筹推进“司法质效、司法能力、司法公开、司法改革、司法廉洁”五项重点,切实承担起“防控风险、服务发展”重要使命,依法履职,对标前行,苦干实干,为格尔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G6;6kV2:,wT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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