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烟草学会简介
广西烟草学会成立于1986年9月,先后经过七届理事会,第七届理事会成立于2016年4月,共有理事53名,其中常务理事17名,挂靠广西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和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秘书处设在广西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共有员工8人,其中在编3人、聘用4人、借用1人,另外还有2名兼职财务管理人员。现辖农业、工业、专卖管理、市场营销、卷烟物流、经济、科技信息、法制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监察、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共13个专业委员会和14个基层分会,会员1304多人,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200多人,90%以上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Q4?,Se3:4Vu2-4B
多年来,烟草学会在中国烟草学会、广西区科协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多年被上级各部门评为先进学会。2010年3月,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2012年12月,被自治区民政厅授予5A级民间组织。 k,;4vJ6-2zL5-4e
学会章程
广西烟草学会章程 I5?9sE8=2Uh8-2v
第一章 总 则 t36dB3?6Yy,.9f
第一条 本会名称:广西烟草学会(Guangxi Tobacco Society) C9.5GV6-1Gw1.8l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广西烟草学会是由广西烟草科技工作者以及与烟草事业有关的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的非营利性学术性社会团体。 G9-8QB3!4sd7+5H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团结动员广大会员和烟草科技工作者,围绕烟草行业中心工作,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科普知识普及活动,热诚为会员提供各种服务,推进广西烟草科技进步,为广西烟草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M6:,WY,!7Td2:1v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挂靠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领导和行业上级学会中国烟草学会的业务指导。 z,=6kl7;,MT7!8P
本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本会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机关委员会。 G3?3mP9-2eh3=1S
第五条 本会办事机构设在广西南宁市。 w8.7mH2-7gW4?2H
第二章 业务范围 s1?5yM5-1WS7~4Y
E7?9tu45lu6,0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F5?2Pz9=7Ku8.5Y
(一)按烟草行业特点,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烟草学科发展,推动行业自主创新; 0,:6Xz8-70m8,e
(二)开展科普活动和咨询服务,传播科学知识信息,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r8!8bN7!1tX5?9Z
(三)对广西烟草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开展调研和科学论证,并向有关决策机关提出建议和意见; U1+4Fn3.4Cj3!7B
(四)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承担和参与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X4+8Ko,:3vy6=7s
(五)开展民间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省内外科技团体的友好交流和技术协作; Q,+,oq2:5AN1?6E
(六)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S5!7aG5?3YX95A
(七)注意培养和发现人才,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荐,大力表彰奖励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科技工作者和会员积极分子; D2?3qo,.8iJ8.4P
(八)依照有关规定办好《广西烟草》、《桂烟之友》,制作并发布视频信息,出版科普书籍; J7+,UQ,+20k43u
(九)完成中国烟草学会和自治区科协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 v6=3si7:10n5.9B
第三章 会 员 q7;3AC6.9Dp,;8x
第七条 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v,;9GA6=5RV1.2m
第八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为本会会员: C5:,bt8+3Mi83Y
(一)个人会员:具有一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烟草及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热爱和从事烟草事业者。根据广西烟草工商业特点,广西烟草工商系统的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及跟烟草行业有相关联系的行业外的专家、教授、学者均可自愿申请加入。 s5-9qX5?9yv7~9Z
(二)单位会员:与烟草事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社会团体。根据广西烟草工商业的特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其直属各单位,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属各单位为本会单位会员。 d3-9lz2-8KU1+3j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b,;8Ix6-9Yd,;4V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B8;2Zn,8jk1!4q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q1=2he4-4Uh2:6s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09~6Zq1:1ZT8+8Y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F9=6UE7=4PB6:8W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C8:1hi4-2qj7+6A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c9+1HQ,=7BT3;1A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R7+7ui9:,Pa1;8D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r7=3ie4;3TI8;,B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w7-9db,:5nA49e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Y8~8vN5+8Yr5-7O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A1!7OY9=,MB3;9M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i8?9sY5=7HV24Y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w,!9xU2=5eC4!3W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V5+1jo1=1tN3=4I
(六)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协助开展有关学术、科普等活动。 M24kQ1.50H4!6I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e6=5rL7=4XR7!1U
单位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未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的、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X4!5iV8,SL2+3t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J6=8GN6:9jt3~9i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A5-6YQ5;9mi65Y
d1:8ws4=6Ze4:9a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P6-8XX14pQ8:8U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R1;4Yl7!6en9-4Z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O4-4uH3?2XE8:8Y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工作报告; l7;6bv27Ec1+8S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m7~9VY66Gi2=2y
(五)决定终止事宜; m2+4qc8.3Pr5+,T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f8.4OC1.3LZ4,w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T3;9WK,!6te4.2A
凡是有换届选举事项的会员代表大会,会前15天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必须对会员代表资格和人数进行确认,并经监事(或监事会)审核。凡选举或修改章程的,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其他表决事项,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Y41vJ1.9pH2+2n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制定会议纪要,并由监事(或监事会)签名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 S12Nw6-8lJ5=8b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r8;3zq8.6ra5.30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b1+5mJ3!4YU1.,j
第十八条 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具体选举办法由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理事会的职权是: G4-8fP2+,wB,.4c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U4+6kE6:8OO7,a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J,?8pr71pg2?9N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F5+4aA9!3ye7.4O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L1~6DN3.,Oa7.3t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e,?7pX6~3EI8-3a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i2.9gL8=,mX2;4j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Y1-9jv9:4LX7-8d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N2-9lo1~8rC6+5O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J1=3WC2+3AE9!7d
(十)推荐和奖励优秀学术论文及优秀科普作品,表彰优秀会员及科技工作者; I,.2JZ7!2OS39y
(十一)提出下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 U6+4cs,.7lL4!8U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m7~4JV7;2NN4-9y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V9;1wL7~,KS83n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I5=2sa6!4KR8~5T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会长(理事长)和监事(或监事会主任)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理事公告。 C5!3Ie,?5xd1;5n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G7;9Xf9-8DO3+7N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r5!6sM1!2eM9+4J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W2!4bw7~5TX9!,w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D92oQ4.8pY4!,Y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B1=5Wc3-3kG1!4R
(二)组织协调能力强,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群众基础好; h8~,ui2~8Qn6?4V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能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Q2?7Ju4=7Pc5+5v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t1+6ty1:2Tu8.4B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b4;,se61SQ2~3y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H5+60k3?8vb5=8C
第二十五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Q1;5ja7~9bd,;50
第二十六条 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须经理事会2/3理事表决通过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担任。 h2.5LR,:1MO8+2R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法定代表人。 R7=5Dt9-1QD7+3M
第二十七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E3+1nr5!1Dg5;6T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h93YK2+,xJ9.5T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g,~2gV8+,WL3=7J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E2!7Nb3.8nX4;,s
(四)定期听取秘书长的工作汇报,决定学会的其他重要事宜。 e2;6us6+1lb5:7P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I1-6sv,-5eg4!6a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i3+4hf9:2jV2?7f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P,!4wW,2Nz6:3V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D,~4Fl7=2xW,3s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g59b0,=7RE7.,Y
(五)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并就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P4?5IS6;6Ko2;4X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G7-6Bj,~1gz7+2O
第二十九条 为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本会设立监事。本会理事、秘书长、财务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监事。 T8~5Ca8:,Al5;2r
本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U5?4zS8=8bz1+1y
(一)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v6;7uS2:4iv9:1q
(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疑和建议,并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n2?9kL3?1fV7!3i
(三)监督本会领导成员工作,对严重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提请理事会予以罢免; X1~,cZ8!5qB7-5e
(四)监督本会的财务管理。有权提请常务理事会对本会的开支情况进行审计; b3!9Qk7~40A3~2D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i3!4LW9!5mo9.7C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F6;7Rm3?5GL92U
(一)会费; Z2-5Jw1=6ru,?,g
(二)捐赠; x41lg8=6KJ9-,r
(三)挂靠单位和企业资助; P3+9sF1-7up72B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q,-9FW7!9Ng5:,i
(五)利息; M,!3ws8-10w7~2v
(六)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收入; n3~4qK8-4lh2+4B
(七) 其他合法收入。 V6;,PH4-8Rh1:1Q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的制订或修改,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z7?8wx5~1cL3!8R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发展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的活动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b,:1hM99Nm2=7G
第三十三条 本会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h6-1sO1-6No,?5D
第三十四条 本会财会人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部门具有专业资格的财会人员兼任。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V8=4OH6.6yv7!4r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s3;4dn2!8Fw9+,T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向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由具备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m7;4yL2=2Pf,:8m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Y5.50Z9;6YI1=5l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6-6qz8=,PT1~1p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x8=5AZ5:7Ce7;3A
o7:6Li2;2Ov4+,u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M4,fD9~8rY6-7m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V3?5yA4;9aC4~7w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q6-5ca5:3Mj1:,k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离、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E4?5RG,-5hI9;5J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l5+7yz9=5uk8?,z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算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F,=1cD,:1x09!7N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G6+4xS9:2Pn5,w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e2=2ib,-9EN9;3I
b8=3er8!7Fa2-2J
第八章 附 则 m,=8Hl8.,wj2+7C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6年4月26日经广西烟草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2018年11月22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局要求作部分修改。 z9-4xp6.9gH4?2r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N4~2HJ3?9EM6.1g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C,=3fr7=7eK6!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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