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人民法院简介
弥勒市人民法院组建于1950年11月。组建至今60余年的时间里,经历了艰难创建,曲折前进,恢复重建,蓬勃发展,与时俱进的历史进程。当历史的长河进入21世纪后,弥勒市法院加快了发展的步伐,在上级法院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在市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保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努力打造“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形象,为推进弥勒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F2;9hp2:4IC5=3K
弥勒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司法警察大队、法医技术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政治处(加挂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牌子)、监察室(加挂纪检组牌子)、计划财务装备科14个内设机构和弥阳人民法庭、新哨人民法庭、朋普人民法庭3个派出机构,共17个部门。 J4;7nU3;4GA8~1d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弥勒法院共荣立集体三等功3个次、个人三等功17人次;干警先后荣获“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全省诉讼服务窗口标兵”,“红河州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州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红河州三八红旗手”,全州法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等称号。2010年9月,弥勒法院被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2010年12月,弥勒法院被红河州中级法院评为“红河州优秀法院”;2011年7月,弥勒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2011年9月,弥勒法院被云南省高级法院表彰为“2010年度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集体”;2013年2月,弥勒法院被云南省高级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4年4月,弥勒法院被红河州中级法院评为“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 h5:6dI6=2oq1: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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