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简介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自成立以来,坚持党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逐步并全面的开展各项审判业务,坚持不懈的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解决民事、经济、行政纠纷,保障了回民区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回民区的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更是肩负起了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任,为全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G4~4rv8;5uy5:6J
1950年1月24日,归绥市人民法院成立,随之筹建了回民自治区人民法庭。1954年,归绥市更名为呼和浩特市,归绥市人民法院更名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撤销回民自治区,设立回民区,法庭也更名为回民区人民法庭。 m4.4FU1?1Te5?2s
1956年4月5日,回民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全院仅有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 u4-7PQ,=2vm7;8y
1964年11月,全院有院长1人,审判员2人,助理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法警1人。从法院建立以来,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了人民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 E5!4xX4?5bP2-5x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法院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7年经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回民区更名为红旗区,回民区法院即更名为红旗区人民法院,1968年法院被军管,审判权由各级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行使。 N8!40H7?6oT4?7m
1972年11月1日,法院恢复工作。 A8-,mc7-2hI1+3U
1975年3月设置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办公室,各庭设庭长。 A7-4wM5?6DM3~3l
1978年6月红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上,选出26名人民陪审员。 Q25Ap4=70e6=2S
1978年10月经呼和浩特市政府批准,呼和浩特市红旗区更名为回民区,红旗区人民法院更名为回民区人民法院。 y1=60Q6?2PP6+8d
1981年,根据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党中央“以法治国”的方针指引下,回民区人民法院增设经济审判庭。 f2:4RQ3~7zi4:9x
1984年,法院进行机构改革中,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对法院内部各庭室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设置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 u6~8EH3?3dW4;8v
1988年上半年,分别设置了告诉申诉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和执行庭。 X8:6lK5+5mI1!9M
1990年12月,法院在编人数为53人,其中:正、副院长各1名,正、副庭长6名,正、副主任2名,督导员1名,审判员5名,助理审判员13名,书记员13名,法警5名。 g1~6Uj1;9nQ,.8s
1993年成立调研室。 D2~9IT9!3Zr4;9G
1994年4月,成立经济纠纷调解中心。 u3?1Xk3?3c01;9g
1996年为适应新的形式和要求成立房地产法庭。 d1-5WA6-6wp9~6e
1996年11月为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成立了法警队,并将政工和纪检监察分设。 B6,h02~,nY4.1G
1988年告诉申诉审判庭改为立案庭,成立审判监督庭,撤销房地产法庭、经济纠纷调解中心。 H,;4Os2~4Xz7-3I
2005年,将民事审判庭分设为民事审判第一庭和民事审判第二庭,经济庭改为民事审判第三庭。新设立了攸攸板派出法庭、监察室和书记员管理中心。 l6=5tF8;4Gy1:8n
2008年,撤销书记员管理中心和攸攸板派出法庭。 J6.8iw4!6Kd1?5u
2009年,设立民事审判第三庭,撤销立案庭,成立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监督庭和机关事务中心。 H8;9QK5~1Pt1;4V
2010年,成立司法技术鉴定室。 Y6.7Fv9~2yA,+2k
2011年,成立攸攸板法庭。 g,:9oj2-9kK9,0
2012年,成立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庭。 N4~3wr3:8nQ3!4l
2013年,撤销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庭。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 p6+7iX5~5cF2+2I
至此,2014年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内设机构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攸攸板法庭、执行局、执行监督庭、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鉴定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政工科、调研室、机关事务中心、法警队、监察室共19个部门。现有干警135名,其中行政编76人,事业编28人。全院党员75 名,离退休13名。领导职数院长1名,副院长4名,纪检组长1名,政工科长1名,全院大部分人员为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7名。 Q5.3xR84jm7!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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