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简介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位于沈北新区中央路66号。所辖区域面积 109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0万,是沈阳市新崛起的崭新城市。 E1.2zZ,:2iZ8;8B
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少年法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政治处、监察室、督查室、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和三个人民法庭等21个部门。办公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编制105人。 N4=1DP97sw6!,o
随着沈北新区辖区面积的扩大和经济建设的推进,近年来区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增长迅速,新区成立前的2005年受理案件仅为3347件,到2010年全年共受理案件已达9693件。 V5+9E01?6LN8-,n
在案件多、压力大的审判形势下,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秉承优良传统,在全市法院审判业绩综合考核中,区法院连续三年获郊区组第一名。同时,各项工作平衡发展,连续多年被省法院、省政法委授予“优秀法院”、“人民满意法院”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2008年2月29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成为辽宁省四年来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法院。 Q8:4NC2:3zH9:8L
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近年来区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为统领,积极落实“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工作主题,服务大局,公平公正,司法为民,以强化审判管理和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审判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为经济发展和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y4!6sk15Mr7-5Q
一是为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审好刑事案件。从着眼于预防犯罪,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出发,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政策,为全面做优发展空间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x4+2Ln7.9Gg6-3E
二是以促进和谐生态新城的建设审好行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重大、敏感行政诉讼案件,加大行政协调力度,监督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妥善化解“官民”矛盾。 S2+2Xj2-6FM7;1j
三是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大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力度。要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妥善处理好与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的矛盾和纠纷,抓好涉及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关系民生案件的审理,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创造和谐的社会关系。 J9.1sj5?5wI6,m
执行工作要继续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原则,全面建立和运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提高案件实结率,确保司法权的有力实现。 d9!6xy7=6cW49t
四是围绕沈北新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服务措施。在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功能,努力探索和构建和谐司法的新模式,推进民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刑事自诉案件调解和执行和解,追求最佳的办案效果。 T8=8uG7!6rA43t
五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努力强化大局意识;提高诉讼效率,全面促进收结案平衡;加强法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解疑释惑和平息矛盾纠纷的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更好地开展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优质高效地完成新一年的审判任务提供保障。 G49PW9!8fn8-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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