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五所学校合并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公办高职院校。前身之一为1976年成立的华中农学院咸宁分院,最早开办的是1965年咸宁财贸工商管理学校。1999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首批试点高职院校”。2022年获批立项湖北省“双高”学校。 T4:10E2!7kD7-1G
我校位于中国香城泉都——湖北省咸宁市,是武汉、长沙、南昌三大省会城市经济区的地理中心,北距武汉23分钟高铁车程,三国赤壁之战和北伐战争汀泗桥战役发生于此,享有全国最宜居城市、中国森林城市、中国魅力之城、中国卫生城市、中国十大最具成长创新性城市等殊荣。 i6+6CC4+9pB9;3b
校园面积1086亩,南邻潜山国家森林公园,西接龙潭湿地公园,北靠武咸城际列车咸宁南站,东出潜山商业街,校内三湖伴五山,是求知治学的风水宝地。全日制在校生21490人,现有教职工11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10人。 C1.4wf1~7IV7;6S
我校抢抓国家支持职业教育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咸宁新产业公共实训基地”和“利用外国政府货款建设咸宁职院产教融合基地”列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项目,投资额度达到3.15亿元,建成了智能制造、会计虚拟仿真、健康管理、园林园艺、学前教育等一批高水平的实训基地。现有国家级协同技术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重点科研平台1个,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学校紧密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新兴支柱产业,构建现代农业、智能制造、财经商贸、师范教育、医养健康、数字信息和智慧建筑等7专业群,开设专业42个,获批国家级“1+X”证书试点专业19个,建有国家骨干专业5个,省级重点特色品牌专业10个,湖北省新兴战略支柱性产业专业2个,其中大数据与会计、现代农业技术获批立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F58Ww2~3Oe3;9d
2016年以来,我校牢记“服务三农”初心,坚持以培养扎根乡村的“三种人”(脱贫致富的带头人、电商创业的合伙人、基层组织建设的接班人)为己任,以产教融合为途径,以涉农专业群建设为引领,以“一村多名大学生”培养计划为抓手,建成了“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基层欢迎、上级认可”的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院校。近五年来,我校共为全市905个行政村培养农民大学生2017人,培训各类新型职业农民35326人,他们中一大批黑猪西施、黄袍农夫、孔雀公主、土鸡司令、大幕羊倌、龙虾大王、生物精灵等活跃在鄂南的山山水水上,到处演绎着乡村振兴的动人故事! u4-5Bj4;4EF4!6C
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试点单位,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基地建设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湖北省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校园)、省级优质高职、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平安校园、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等一系列国家、省级荣誉。 x46tg5-4az9+2u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118号 Q4!4Qg5-,Tq82w
学院章程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G6?,jI3~1sG5-6R
序言 Z8-6CO3~4zB7:3U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 g7~2JK9?1oj,-7M
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学院历 y,?2fb7=7IN7=,X
史最早追溯到始建于 1965 年的咸宁财校,原咸宁教育学院前 P8?3Ca6:4Xz6!1D
身─原华中农学院咸宁分院自 1976 年以来一直从事专科层次 e3;1wa4+6Ax,!6R
的普通高等教育。2003 年由原咸宁教育学院、咸宁财贸工商管 t9+1mG,~8qk7:5N
理学院、咸宁财税会计学院、咸宁应用科技学院、咸宁体育学 S2=8gN8=,kG7?5r
院、咸宁体育馆等六家单位合并组建成立。 P2~7ah,-5AN5!2I
学院坚持“突出一个核心、加强两种服务、铸造三大特色、 p6~,jN7.2xl7?1k
完善四双制度”的办学思想,即:突出以提高培养生产、建设、 j66RT4=3rT8~2Q
管理、服务第一线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的质量为核心; a2~5Ri2:8CS9!4w
加强为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铸造学 C7-6mW4!4vV3;4P
校的人才特色、专业特色、文化特色;完善育人双主体、专业 T8!4eb2.8Gf7+3y
双带头、教师双素质、学生双证书机制。 V7~5mC5~4jm14k
第一章 总则 W,=,qa8-4Pw36m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规范办学 S2?9BX5?7JA,-8z
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X5!8Tb2;3eS7;3b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 E9-7ka2=7Il,:4q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院章程制定暂行 09:6tv3=6iW5-6D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i8.,YK2!2bN2+2U
第二条 学院的中文名称是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简称为咸 s8~6cS5!6ln6-4X
宁 职 院 ; 英 文 名 称 是 Xianning Vocational Technical O7;,ov,-9Uc6+4C
College F5-8LR9!3qq4:3R
第三条 学院法定住所地是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 118 I3:3Hp3-5YY4!6q
号。学院分立、合并、终止,需经咸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 P6-4KE8~1AN7:,E
人民政府批准。 V9!,He9?8g03.4j
第四条 学院是咸宁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 z9.2tA,.9yt,~4c
院校,业务主管部门是湖北省教育厅,学院接受举办者和主管 x1+8DG,;8vL3;1Y
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e1.3Wp,?7Jo5:4s
第五条 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V7-6iG7-2wa1~2g
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s8!9Nn5~2rP,=,h
第六条 学院实行中国共产党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m8+7QC2-6yh9+6V
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法定代表人。 z3?6XM6;6Ff5+,L
第七条 学院坚持“立足咸宁、服务湖北、面向国内外, L9?2wV3:3cx5.,B
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创新创业人才和技术技能 f6:7sm,?2pK,:8p
人才,积极实施应用型科学研究,大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深 K1;6sA8!5pO2+8V
入开展文化传承创新”为办学定位。 m3!9et7+4yX4=,n
第八条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素质为基,技 z83ez6-9Ih,3G
能为重,创新为要”的育人理念,以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全 z3+6Fx1!6xf5:9S
省一流、全国知名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办学目标。 p,5Du5:6EL1!5I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院 y64Cq3:6rE3?3K
第九条 学院举办者履行下列义务: P9=6Oj,:7zW6-8Y
(一)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保障,保证学院稳定的办学经 G,:9pv7;1Et,?4S
费来源。 E3?5QB2:8lm3+5T
(二)依法保护学院享有办学自主权,维护学院良好的办 v8+3pH,:8Fp5=5Y
学环境和办学秩序。 I,=3yA1!6HO6!2x
(三)支持学院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依规自主确定内部组 i5:2fB4?8Qy7:4R
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评定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各类 F1;2tC5?6BR6~1Z
岗位人员,自主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 S7.7DK9!8jA8+9j
第十条 学院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a7~3yx7=8ja,!9U
(一)依照国家法律和学院章程自主办学,开展教育教学、 d7!8lX5=1JX7=8v
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M2-,uv7+,M06+1g
(二)制定学院规划并组织实施。 m7;6oy9:3aN,-5V
(三)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k4.8Mq3~8Fy7-5r
(四)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 J,!3kL9.5MH6?6Q
制定招生方案,调节院(部)招生比例。 M3.9RG4?,bx1-2s
(五)根据需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组织实施 f7~3pa7+60p7!9c
教育教学活动。 e,1SH2!2cV9;,I
(六)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理、处分,给 M3~,oc4.4hf4=8w
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p3=3IP9?9iY2+3x
(七)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 z6=3uf9;8Eg9~1f
会服务,同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在科学研究、 a,=5Gi77dB,+10
技术开发和成果运用推广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i1+1tl5;7YT8=3e
(八)与境内外高校、科研及文化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 P3?4FK4.3ku4;9O
作交流。 a3.7wD4!4YG69x
(九)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 o2:1rP1-4RT8:9B
设置。 f8+8ZI9;8q012r
(十)聘任、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 g,!2Pj6~3Jz5+2U
技术人员职务,对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理、处分。 b7+80L4?4To5:3v
(十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订内部收入分配办法 Y2-,MF4+9OI2;8c
并组织实施。 n8?1jt3=9Zc2=6T
(十二)管理和使用学院财产和经费,兴办科技产业,转 o7-6wT9~1UK,~,i
让专利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收取学费及有关费用;接受捐赠, t8.3mw9.8Pc7-2m
管理和使用受捐赠财产和资金。 K6.1Vw2=5qb8:6s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D6:8eE,:8WX,;3D
第十一条 学院要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x8:9vJ3-,eQ9;5J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 a9;7MT7!9xV8.4T
(二)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 A2~2ZJ3.5kl2?,a
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k6.6ww7=2oQ9~7n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i7;9yS43nT68p
(四)为受教育者了解学业成绩、招生就业信息及其他有 n6=2GK2:7OK9:1l
关情况提供便利; v2=3OT5-,kh8:3v
(五)收取相关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B3;6jJ1+6GS5-3L
(六)接受举办者、国家相关部门和社会的指导与监督。 l7-5cU5:,BZ76p
(七)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m6;1Xv4;5Mf6?4W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C4:5hb5;2Js2.2F
第三章 教职员工 q23TC4:2bK1.9W
第十二条 学院教职员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 H5:2Fm4-90h7;2Z
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学院依据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 Y6?2KO2.3eK6+3b
科学定编定岗,提高办学效率,改革优化干部、人事和劳动制 H8.3ge8;7iz2?5X
度。学院推行岗位聘用制度,与受聘人员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 f7~7ga5?3zN4~4E
原则,签订聘任合同,对各级各类岗位实行分类管理,通过明 a8!6uo2;2hE6.7p
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考核等方式规范管理。学院对于纳入国 q8-8Yu,;50T1:1h
家事业编制的教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于未纳 m5~4cD9-9QB,-3C
入国家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实行合同管理。教职工离退休以后 K4;2Cl9+2RP94d
为离退休人员,学院对于离退休人员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 t,~5VD8.6Wu,:4h
进行管理。 I9?,xi7-,TM8+2o
第十三条 教师是学院办学的主体。学院根据教学和科学 n6=6GO4-4Iy2-,b
研究的需要,设置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职务设 q3!1fB7-4hK8=3n
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 C2+8ZY2~,yd2=3R
员的职务,按照其相应系列的职务标准设置。 w7.8Jq7~3EI,:2w
第十四条 学院教职员工除享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 q9+5vk7=3AW7?4O
权利,还享有下列权利: a6?2eT6?2Ok6:4r
(一)按工作职责使用学院的公共资源。 Z4-,bB8:2YB9?7t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 m5-4YH7+8UV8.4r
(三)公平获得在国内外深造学习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 F6!4ho68GY9:2S
机会。 p2:2Kq18ob8=9D
(四)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o8?7OB6?6VS1;8p
(五)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荣誉称号。 K6+5Qa55zA1?1y
(六)知悉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 W2+1IQ6~5QB8+90
事项。 r4:5Mc4!5eq8;3s
(七)参与民主监督和管理,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n4-,qS4=,Cj4?5N
(八)就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n5+3lf,6Ix4-9F
(九)学院规章或者聘约规定的其它权利。 Z,!8lU88wj9=6X
第十五条 学院教职员工除履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 v7+9bM3!1WK1~7j
义务,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07:2Jy2-7Ja9-2V
(一)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维护学院名誉和利益。 o2:4Ao7.8it81J
(二)尊重和爱护学生,维护学生权益。 R89bY5:7GF6+1c
(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j3;7Fb7+6ta,+2j
(四)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做好教育教学和服务工作。 C,;4bv3+6Fq4~9S
(五)学院规章或者聘约规定的其它义务。 t,=1LW1:80p8,Z
第十六条 学院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 Q9~9rn6+,NC6~6A
对各类人员聘任、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P7?2et6;8Cq9+,x
第十七条 学院依法建立教职员工权利保障机制,维护教 D1.1Ts6=3ih5~3c
职员工合法权益。 s7+8qd2=1Ys8=6F
第四章 学生和校友 d,!9ET4?5nP4?1V
第十八条 学院学生包括在学院接受教育的全日制学历 B,!8Ps5!4ET5-1D
教育、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各类长短期培训的学生。 e7?2zJ97ci5+8H
第十九条 学生除享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权利,还 k2!3Xp1~6LL7?7J
享有下列权利: X8!,KE,1LD8:1q
(一)依法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y7+8BL6=5rN7:7Y
(二)公平接受学院教育,平等利用学院公共教育资源, d2;1FN7:1qs6:4t
获得增强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基本条件保障。 d3.4Vo4=2ff4;8u
(三)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重新选择专业、跨专业选修课程。 H7-1QH5?6zz4=4u
(四)公平获得在国内外深造学习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 U6~2DL3!4ms3.7N
机会。 y1?4IY3?2fe3+3U
(五)按照有关规定获得奖、助学金或其他资助。 W8:2xE,?9bl4;6F
(六)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 C3~70v8?,Wq2.5O
(七)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公平获得 M3+5qY,;9tl1.9B
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 G99Zj4;2cI5~1J
(八)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对教学活动及管理、 s9?3Wc9?3bY6:,K
校园文化、后勤服务、校园安全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H4?,wV8?4ji3:7I
(九)对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 x2.6Th8!5Yc4.,S
提出申诉。 W4=7FR1-7jd6.6P
(十)学院规定的其它权利。 V8=4Yw4!6hG83T
第二十条 学生除履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义务,还 b,.1yd5+8xa1!8d
应履行下列义务: c7-2OD9=1Ji3!8e
(一)珍惜和维护学院名誉,维护学院利益。 j5!,iD1?3uo,!5D
(二)遵守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生行为规范。 p3,fs2!4Yp8?,L
(三)遵守学院考试制度和获得学历证书(学位)的相应 s1=9Ym8?2zs5:1a
规定。 r8+8OV,:8ok9+8N
(四)按规定交纳学费及相关费用。 w1.9Fn5-7Pw8~1r
(五)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z9;,ko3!2ke8-3r
(六)学院规定的其它义务。 t3-5BL3;4nD8!1p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立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代表大会 N7=1Rh2-8Tu7!3f
是学生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和学生工作(部)处的指导下行 j8?70I9;7pg6=9z
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代表全校学生的 p7~,Ik3:1tE4!3h
意志,维护全校学生的利益,是拓宽学院和学生联系的重要渠 v7?60F32aY6+8E
道。 l4~4zW8-,zz3!8x
第二十二条 学院校友包括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用其前 t1:2ob9~,lY7?4v
身学习或工作过的学生、学员、教职员工和被学院授予各种荣 o6=3mv5?6ia5~,x
誉职衔的各界人士。 u83Kr6;5Nh7=4j
学院设立校友会,凝聚并服务校友,为校友的工作及事业 S4;1VO9;4ny2.5H
发展提供支持;鼓励校友以各种形式参与学院建设与发展。 T7;8jI1=6gW1-3h
第五章 专业设置、办学规模和教育形式 b33qX8!,at8-2D
第二十三条 构建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农业、 R1=1sy19Zk3?8D
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特色专业(群)体系。学院依 J4-5oR9-4lu5=4h
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学院专业设置和调整应经过相关教学 C3;,ck7!6Cq93V
机构(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的审议与论证,并报 U7~6De4?,au2+7Z
省教育厅备案或审批。 C8!3rl9-7Lf46D
第二十四条 学院合理确定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 z1+5qR9;6RC2.7l
和招生方案,普通全日制大专生稳定在 12000 人左右。 f,~1Wm,+3Zl3,q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 K,!8Wp4~3ch1:9j
教育以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学院根据社会需要,开展 n7.7nl7~,RS7;8Q
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c5+6ME96QN,=9B
学院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实行学分制和弹 M25wC5?8UY8.2f
性学制。 O9;3Qh2;9Ex85f
学院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Z8:4Sp3!8cD4=1s
第二十六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自主制定 N1!2IH6+8qD9!30
人才培养方案,自主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I8!4dp5?5bS4+5y
第二十七条 学院积极推动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加快创 N5?3rP69zj8=1y
新团队培养,强化教学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 b45XF8!2Pd15N
励学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动科技进步。 x68LT6+1xq15F
第二十八条 学院发挥办学优势,主动服务经济建设、政 v3!8yN46zw5,T
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Z3.9Vo4.1Rd6:7Q
第六章 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 l4+,ik7:5kz4?2t
第一节 学院党委 n1!1ZS4:7ng1!1l
第二十九条 学院实行中国共产党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委 V52FI46Ba6+7K
员会(简称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行教授治校, k7-1zs7-,ti79B
民主管理。 N,1NY5+9bC2~4Q
第三十条 学院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院工 u1=4K07!1Wq33r
作,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支持院长依法独立 E3!1XD2-2OT3!3u
行使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B9~5qB5-1JO8=8t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 e2+9yt1!6Hk7.1v
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院师生员工推动学 k2;2rq7=5I09;7m
院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S,.5uD1~,dI7.8D
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C5;,Nu4:4Og4!8M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 W5-,Mw3=8jX8~4C
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r3=4T04!7ue7~80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 K3;1Vq4;90N4.5s
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 s9!9nd3+5KU8~2X
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法定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 C13wR4.2tx5:6P
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y8~8Ol6?7vt4+9i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和 b5?6xU,:3UD2~6q
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F1~4yB8.3ot8.2q
统筹推进学院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p5~4ON3;1Ap1;3R
(五)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 e5:4Wa1,mD7-6p
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 c3=3Nd25oi2~3I
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 k,~9hN3;2F09,c
话语权。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X6+2CB9!9ML8!4J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 U3.7Uj,-5Sa3+3b
校风学风教风。 N5-3WA69nr5+5N
(七)加强对学院院(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 A4;3Wg2?8mQ7=4I
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扬党内基层民主,充 E5~8uC3+8XY,?6u
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 Q7+5pe14w08=2I
强学院党委自身建设。 d5:7Vh9-3vt6.6W
(八)领导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 L7;7UA5?8tE9~1x
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L6.4Ju68xm4+5Z
(九)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 j4-2Dp9+7gi7=3e
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S15sO7;3TP6-9R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M5:9dl,-,IU3+1J
第三十一条 学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 y1.7Xb,~,Ds8.5v
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 U83Vw7+8DK9~5k
善党委决策和运行机制,学院党的建设、改革发展稳定、教学 L9!5pP9+2Bg9~8k
科研、行政管理以及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t8?9lr3:8za73z
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建立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 06+1Xk5-3ft38i
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Z8;7in7=7Pc9;5O
第三十二条 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学院工 Z,.7cH4-9HF3.,M
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 C79fC6!6Eb4!6A
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 o4;7QI3:,Cv5+4E
动协调党委与院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院长开展工作。 y3:6PR,~4rQ5+6W
第二节 学院院长 B9-2Aq2.9AK,?2n
第三十三条 院长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主持学院行政工 D63Vr,=4ZK,:8T
作,组织实施党委决议并向党委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履行法定 Y5?5Mj8=,sZ5?9t
代表人职责。学院行政工作实行院长领导,副院长协助分工负 j6;9Bm2=3IJ8:,w
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院长主要职责是: n,~1rq8-4ep6+4A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 u8~,mQ2+6Jb3;1y
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 o9:2Zu1-7Ku78f
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k8+1Jo23Zi6+9b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 k3~2pT1?5xM4,S
荐副院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G5!6ts3.1xz3~5Y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 e4;1bQ22uQ,!7V
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聘任与解聘教师以 u1.2uE6-,LB6-1O
及其他教职员工。 r2?9WN5;4yQ18s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 Q1!2ye3~3wZ8+80
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院资产。 z25iE5-4a087H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g9!9rF7,hD6-5u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 E8=8tL2~5AM1;5w
社会发展,把学院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p,+5Cy1+5ef35X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 x,7fc7!3xK7=,i
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k3;3aF,-5Tp6:4s
(七)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H1!3PV7!,DD8-9R
(八)组织开展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学院与各级政 a6:4AX1+3VS8+2T
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v3=,zP7+6xV8~6O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 r2.7MA4?,ew4=8O
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 n2.4EY8?6wQ,+8K
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院各 n,~7DZ6!6th1-2t
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T6+9ka9:9gR5,v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D6;5oy41ZX3~30
院长办公会是学院行政议事决策机构,院长召集并主持院 c6:7dD2.6dr6=2P
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院重要行政事项。 C1~9os9!6pw3:9q
院长办公会依其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实行院长负责制。 x88yh39NL9+6z
第三节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i97DI9+70I4=2P
第三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 c6!5WR6:9qn,.4J
员会是学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在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 D7-4Zn3:7Ln,+6R
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 G6~8Rw3?1qf2-5C
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学院重大决策的 i67tl9=9js63j
情况,协助学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g6.5jl99FD6.4u
保证和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t5!,Hp7:6sT8+,f
第四节 学院学术委员会 v3+4uP,+3fX3-3A
第三十五条 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教 V7+6jo,;,xQ58N
授(含副教授)和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 x1-7OM12A04-1r
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由院长提名, Y8.2Sb32GR2:4a
全体委员投票选举产生。 l9~2Oc3.2bK5.,a
第三十六条 学院根据需要设立院(系、部)学术分委员 m3.5Xh7=7kL5:7T
会,院(系、部)学术分委员会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开 X,?1iI5-3El4-1Y
展工作。 N,=7xZ8.,Ub5+,X
第三十七条 学术委员会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g1;6HF,=4lQ1!5f
(一)审议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科研及校企合作建 d2.,0T1;5Ao,5p
设规划。 X5~4ZN8;6GY1=6Q
(二)审议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专业资源配置方案。 G,7zB2+4fh5:4D
(三)审议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 P4~3Jl,+6Ut5;5S
核办法。 E1-5tf1=3Or54D
(四)审议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标 X5;1ma82KA3?2u
准与办法。 f5~7Ru8=,PR5+2W
(五)审议学院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z1-1HE4~3Jz1:7D
(六)审定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 W2=5Ga6=3zn1~5B
(七)审定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 a5+1fe3.7Ci5.7v
会章程。 l4?1cm53Wd3?5d
(八)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 O,!7vn6~8qL7~6A
科学研究成果奖。 r1!9de7+9BQ5-6s
(九)评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和人才选拔培养计划 M1;8om8:5ag9+1d
人选。 q4=4NU5?1FB2?5a
(十)评定自主设立的各类学术、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 s4;7iI1!5AM4:7h
研奖项。 e4?1Hu2?7zY3=6l
(十一)对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 w52ku9,JC26C
展战略,学院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分配及使用,教学、 C8.,Dw9-6rC8=4u
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r6;,OZ7.7up4:6P
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等提出咨询意见。 f2+3UN3;3Gy4!4y
(十二)学院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V9~1jE2;2Zz69b
第五节 学院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和民主党派 g9.4JL1!2EF,.9z
第三十八条 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Y,!9rr6~7PE4~1N
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参与学院民 l8=,qZ2~4Zx3;3H
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 z9;1Er2;6rY2;9p
作,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按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x9+4Rn1,lO5:,Y
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学院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 B8+7Qh8~9Vq6!6F
大会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决议 e3.5co7+9rl,+8Z
和提案。 M7-9qx4+1ar1;8w
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校工会 q5-5Bj2=7aO6:3K
第三十九条 学院工会 w2+8rl5.7Fx3:6D
学院工会是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自 Z7:1oF6?9vb1?5a
愿参加的群众组织。院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 G7?3uN1.6Gz,?9f
《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履行工会职责,参与学院管理与 C1+4AH9!9ii5~9x
监督。 M2+2iA5?9YK,;3W
第四十条 学院团委及学生会 H6!8KP7-4LZ78g
学院团委是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的青年群众组织, V4=4hX9;1Xk9;,J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活动,发挥思想引领、 y3:4Xx6!6bz1+7X
成长服务作用。学生会是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 l2+7xz,+6al3+5i
组织形式,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行使 t8!3LN5:6zF8,S
职权、开展工作。 U9+2Ir8;3tL2~7S
第四十一条 学院内各民主党派、群众组织及社会团体按 n3+7Lf6;5Si2:10
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学院支持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 q3!8gG6+1Mg9:7y
群众组织及社会团体成员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学 y4;5qi6?7EU3!6h
院建设与发展建言献策。 g7~1MU8+,aY1~3n
第六节 院(部) v7+6Cm4.4KA47q
第四十二条 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实行学院、院(部)两级 Z6.5fp1;4Uw1~,f
管理体制。院(部)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专业建设、 i3.7qv,5WK5~6O
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的组织实施单位,在学院授权范围内实行 A9!4tF55De9!1e
自主管理。 r9:7dL5=1ZE,?6x
第四十三条 院(部)根据学院的规划、规定或者授权, L69id6;3MB,?2Z
履行以下职责: x9=2IJ5;,mR6=30
(一)全面负责本院(部)教学、科研和师生的思想政治 i1-2zA5:9go,=1S
工作。 y,.,Mh2:9tz2!1x
(二)在学院核定的编制内,提供本院(部)教师及其他 z5-4DE45Ik8=1x
人员的调入与调出计划或意见。 Y7+9wB6~,pv,8n
(三)按照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提出本院(部)的专业 Q5?2Kl8-7sx9=2Y
设置及年度招生计划。 z7:2FP,-5vs3+5i
(四)制定和实施本院(部)的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 b2;1cb5.3lF6.5D
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计划;检查并评价本院(部)教师的教学 B9-8cu3:7hF7!1Q
工作;负责本院(部)学生教育与管理。 C5+8vK7?5ov3!6N
(五)支配学院划拨的经费,管理本院(部)的资产、科 R9?9aN2;4CS7+7V
研经费及其他各项资金。 l9!9uY,.7zD1~4P
(六)负责本院(部)教师及职工的工作量酬金的核算和 q9;2zr6~8cx9?4h
奖金的分配。 K6+4Yl5~7GT6!1c
(七)负责本院(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的推荐 S9~2ta3-4RV2;8s
工作。 G9:8Eo1;9yj6-4A
(八)经院长授权,聘任本院(部)教师及工作人员。 F2?2Of27JM1=80
(九)组织本院(部)与国内外同类学科或专业的教学与 c1?2Ok3~8NS2.5M
科研交流。 D6;5Ze7-,aY6-8w
(十)行使学院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职能。 V79hz8!2sF6:3G
第四十四条 院(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 p5:90R6:,Eg6:,n
用,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保证党 g1.7RR7~1Rl3;,n
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在本单位的执行, N,-3wx7+1YA5?3V
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 p,+4NJ4:8Vi6+8T
持本单位院长(主任)行使职权并对本单位工作履行监督职能。 M8?1SG9~2sk2~7a
第四十五条 院(部)设院长(主任)一人,院长(主任) o2-8Cp38a01:8F
是本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学院(部)的教学、科学 Q7=1pd73cu6+9c
研究、学科专业建设、对外交流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c78Gp3.6Bw7.2B
第四十六条 院(部)重大事项由二级学院(部)党政领 n4~6Bl,?2Tg4-3N
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t3?8mT9;2Ch7-7S
第四十七条 院(部)下设教研室或研究所,不定机构规 G7+9xo8?8Ey3?,o
格,主要从事教学、科研活动。 H9?6MM2.9ES1,a
第七节 其他 X2.5ci7~4Cf2:7D
第四十八条 学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对学院在 V8?3DO3-2hj3:3D
办学过程中签署的重要合同与协议及校内制定的章程草案和 D2.4MB6.8hL5;1U
规章制度草案等,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处理对外法律纠纷。 O,:9BS,-5Ai4;2i
第四十九条 下列重大事项,学院应当在决策前征求群众 x1:1iA5-8ZE8=2a
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最终由集 N1.9kA7;6in1:6x
体讨论决定: o1=1gl,~3AJ7!4d
(一)关系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 Y,=5Zr5?2Ag9.4x
(二)专业性较强的事项; k29qP1=9ti2.9b
(三)涉及学院重大权益的事项; 09?4FG,:6Vg2!2m
(四)涉及教职工和学生重大权益的事项。 b8?9OC3:7uw58S
第五十条 学院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照法 p,?,Bi7~3jU9!8v
律法规、规章和学院规定实行相对独立运营与管理。学院根据 m8-2fy14kX1?3a
发展需要对相关部门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等方式管理。 P9+6uK,~8do7;5L
第五十一条 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门委员会或领导 K5=5Ra4.8Un9~3V
小组等临时性协调机构,协调和处理有关事务。 R8-3uC4-1Rk2.,F
第七章 经费、资产及财务管理 U3?1Su8:40S5-8Z
第五十二条 学院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事业 v6-6Iv5.6BD120
收入和其它收入。学院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筹措事业 05:9hU6~9MZ,80
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 K3.8bw3=2xv9~2h
费及各类奖励基金。 U4-7tH3~7Ur4-2v
第五十三条 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 g6-9zP5:8db8?,y
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统一管 s42jd1!9nd1!,I
理,统一核算。 j6.4sq3!4zw4~6G
第五十四条 在院长的领导下,学院实行财务责任制度。 M,=5GK2-8xv3?3s
学院财务部门要定期向院长及院长办公会做出财务报告和财 L8?8dq5,0s2.4J
务分析。 N4~6eT9.7pi3-,G
第五十五条 学院建立健全的财务预算、内部控制、经济 T3+1xY2.3Ic3~3w
责任、绩效管理、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Q5=2qm2:9Mu2~5n
第五十六条 学院的财务工作接受学院审计部门和上级 u9.5sn6+9lw3~4Q
审计部门的审计,并按要求向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及经院 W8=3iu1?5uz5+40
长批准的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要建立健全内部 O9.9oN5!6Nq1.6O
财务监督机制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 r6+7kB7+3Ut66A
第五十七条 学院要通过合法渠道多方筹措教育经费,扩 m6+7RF5-3Ev9;8l
大办学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同时应 B4-9Hz8-6mW9!9Z
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开源节流,统筹兼顾, y1.7PO7-9oo2!,q
保证重点,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B3~6cm4=9hN7+8O
第五十八条 学院资产是指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 x7=3CP2;1eu61M
资、无形资产以及依法认定为学院所有的其他权益。 03,Iy6:6Du52r
第五十九条 学院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实行“统一领 k8=3aL48ja97e
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机制,建立 x1=8UT8!8FJ8=4i
资产配置、采购、使用、管理、处置等制度,合理配置资源, b5.3cd3-7yD1~7v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k7;9hu4-3nK52I
第六十条 学院接受捐赠的基本原则: D2:6zX9+6RV8+9b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V7;2qT2+,MQ5+6o
(二)自愿原则。 R2+2ok7+8Rs7-4M
(三)专款专用,尊重捐赠者意愿,保护捐赠者利益,接 X98ZO9!9yk7:9t
受捐赠者监督。 R2=5Ec7-9Wy4-5T
第八章 社会服务 C8+9wj4~,BS7!3d
第六十一条 学院实行开放式办学,利用专业、人才、技 v4;5XT2+,np,+4L
术和其他教育资源优势,密切联系社会、行业和企业,通过多 A7+7TQ4+9Hr97X
种形式,主动开展合作办学、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人才输送 N6.9Ji4-5kH8=,R
及职业岗位培训等社会服务。 R3!2zE,;9BY4-6n
第六十二条 学院推进政校、行校、企校、园校深度开展 o3!6eb17jY4?,E
产学研合作,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多赢的目标。 D9-90o7+5qN79e
第六十三条 学院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教师出国培训、国 t7:4Xf1+50w5.9M
际科技文化交流等,多渠道开展国际教育合作,推进学院国际 Y2!2cu5;2iX4:6W
化发展。 h,-3lG6?90u46Q
第九章 校徽、校旗、校歌、校训、校庆日 L,:,Tr5:2fG31e
第六十四条 校徽 学院徽志是圆形徽标,中圆图案主体 t9.3sw1?3Y06=9y
以“楠竹之乡”的楠竹竹笋形象为雏形设计,竹笋周围四条波 q8:,YV4=7MQ9:7O
纹,下方有“1965”字样,代表学院建校时间;外环上方为“咸 b3:1Xz,6bG5~3f
宁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大写,外环下方为“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T7;4Oy84Py2.7s
毛体集字。校徽色调有三款,分别是金黄色调、桔红色调和绿 J1+5tu1!3Ty7-3S
色调。根据情况运用于不同场合。 o3?4cl9;9mL9+9l
第六十五条 校旗 主校旗为桔红底色,金黄标志和标准 n5+5ZG7-9go3~6S
字;辅校旗分别为绿色底色,金黄标志和标准字;金黄底色, k3~4EE9?9xl,;1q
桔红标志和标准字。 k1;9lA2?,rT3~4t
第六十六条 校歌 放飞理想(廖伦建词 华先宙曲) b4.4FX11kE5+4y
第六十七条 校训 厚德尚能 砺志创新 G,+3Jr5;3Se1=1Z
第六十八条 校庆日 10 月 26 日 M1~4aW1,pG2+5d
第十章 附 则 D7:4Xp1;1bM7~5W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是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 B7:8jC7:7XH2~1z
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基本规范。学院根据章程有关条款制 q6.7nJ3=2Xc8=8X
定相应的计划、办法和细则。凡学院制定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W1?1Hq9?3RS8=4v
均应符合本章程。学院章程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 L5?2Da59Iu4:4E
法律法规为准。 G4~2us7;,rW6:,F
第七十条 本章程制订和修改由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审 N8-3nL,?1PU52I
议,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学院党委会审定,报湖北省教育厅核 I1:6P04-5ut1~9W
准。 r6?3cl7=,dP2.2C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Y3=3dz5!7pE3-3q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y1+6nA7!9NG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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